今年5月12日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七个“防灾减灾日”,为广泛宣传和普及灾害常识、防灾减灾和避灾自救互救技能,全面提高呼兰区区域内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灾自救能力,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特制订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居民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区域内应对突发事件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为呼兰区的和谐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11日——17日。
三、活动主题
科学减灾,依法应对。
四、活动目标
防灾减灾知识进街道、乡(镇)、进村屯、进社区、进企业。
五、宣传内容
1、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灾情险情的判别要领、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以及应急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
2、宣传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
3、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
4、宣传非法、违法勘探、开发矿产资源的危害性。
六、活动形式
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到人员密集地进行科普等形式,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
七、 有关要求
(一)矿产办、各乡(镇)国土所、利民分局要结合主题活动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筹划、积极参与,确保各项主题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尤其是要充分利用乡(镇)相关宣传活动平台(如广播、报刊、网络),认真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主题宣传周活动。
(二)周密组织、严格要求,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矿产办、各乡(镇)国土所、利民分局要按照安全有序的活动原则,周密组织、严格要求,尤其是涉及人员疏散演练等活动,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三)及时做好相关活动信息报道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矿产办、各乡(镇)国土所、利民分局宣传教育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形成书面和影像资料5月末前报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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