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黑板报版面设计
我国的315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我国保护消费者组织
我国的现有的两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1)中国消费者协会
性 质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宗 旨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注册,于1989年11月正式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消费者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又是公益性社会团体。宗旨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地位、推进保护消费者事业的发展。积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职责;正确引导消费,向社会推荐优质商品和优质服务;致力于与国内外热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以及知名人士的友好合作和国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