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早部署汛前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建档立案,并分轻重缓急,抓紧进行处理。调整补充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成员,落实防汛防旱责任。对每一座水利工程落实行政和技术责任人。
二、全面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一是要在全省防汛任务较重的市县逐步组建一支专业的抢险队伍,确保重点地区防汛需要;二是按照“军地共建”的原则,充分利用军队的人力和技术资源优势,建成**支专业化、技术化、规范化的抗洪抢险骨干队伍;三是联合省武警总队,建成由*个基本指挥所和*个前线指挥所共****名武警官兵组成的两级抗洪抢险梯队;四是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继续加大地方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建设,建立群众性抢险、巡查队伍,确保防汛重点工程、重点地段落实专门巡查、抢险人员。
三、加快防汛防旱信息化建设。完成省防汛防旱指挥中心改造工程建设;完善省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对已建系统进行整合提升,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整合现有移动通信监测力量,加强对全省范围内灾情险情的应急监测;完善防汛卫星遥感设施,研究汛期实时汛情灾情的监测判断和分析评估;筹划建设全省重点小型水库自动报汛系统,编制重点中、小型水库防汛通信预警系统,实现科学调度。
四、加强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按照水利部颁布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要求,测算防汛物资种类、数量,进行分级储备;加强新材料推广,提高防汛物资使用范围,完善省级防汛物资储备办法,规范市县防汛物资管理。
五、完善各类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在系统总结近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按照科学、务实、紧张、有序的要求,进一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针对重特大水患灾害的应急处置和决策指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