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高中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学校服务,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爱华网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高中学生会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高中学生会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陶村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协同学校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学生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团委、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我校富有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开始举行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
②任命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
、纪律部、女生部、社团部等7个部,各部设正部长1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5——7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学生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4、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根据形势发展研究安排布置当前宣传内容或采取的形式。
5、定期检查各班宣传工作。
(三)文体部
1、定期召开各班文体委员会议,了解各班文体活动情况,负责联系解决学生文体活动的困难。
2、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3、组织各班学生坚持“班班有歌声”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4、抓好“两操”,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与批评。(四)生活部
1、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了解或征求同学们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意见,研究解决办法。
2、配合学校搞好食堂的饭菜质量的监督,改善学生的生活。
3、负责检查督促各班搞好教室,包干区及宿舍内外环境卫生。
4、负责学生会的经费和收入及预决算等工作。
(五)纪律部
1、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委员会议,了解各班纪律状况。
2、负责检查学生行为规范,开展值勤、护校,整顿校园治安。
3、派出学生会成员进值日打分,将分数汇总报政教处。
(六)女生部
1、主管女生日常学习生活事务。
2、关心维护女生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女生思想动态。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益女生身心的相关活动。
(七)社团部
1、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初中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
2、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随时向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团委汇报社团活动。
3、培养优秀的社团干部,并注意调动社团干部,提高社团干部整体素质。
4、引导社团动向,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
5、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我校的社团活动。
6、努力开展各项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承担学生会分配的科技文化活动,使社团部工作开展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产生的方法
①学生代表由学生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代表学生。
②学生代表由班级的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每班3人。
③学生代表应能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的双向交流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会工作制度
1、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卫生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纪检委员等。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学生,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学生会重要会议应争取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导。
3、在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4、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积极大胆开展工作。各部委员会由部长临时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要求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5、学生会制定值周制度,各部在搞好本部工作的前提下,都有义务参加值周。值周工作从各部选择有能力的成员参加,经过培训后分成若干个值周小组,实施学生会制度的细则,其职责是:
(1)认真检查登记各班每天的出勤、纪律的打分。
(2)检查纪律、检查卫生、监督检查班集体和个人的违纪情况。
(3)配合学校维护校纪、校风。
(4)每周五各部检查统计总结评比结果,上报学生会主席,由主席或副主席报学校值周教师或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陶村中学党支部。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
高中学生会管理制度篇二第一章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学生会的性质。
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机构;学生会接受学校的领导,并在政教处、团委的指导下,团结全体学生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学生会的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政教处、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广大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2、引导和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3、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良好学风。
4、监督带领全校学生养成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观,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5、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6、负责学校各项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与落实,参与对活动过程及结果的监督、量化及统计,保障教育活动成效。
第二章会员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会员
凡是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
2、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5、所有会员一律平等。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与产生
第六条组织原则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组织机构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下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纪检部、卫生部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
第八条组织机构的产生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由各班学生投票选举出本班代表,并将名单报政教处、团委。
2、学生会干部候选人的产生:
各班推选候选人,政教处、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干部,报学校批准后任命。
3、学生会每月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会,亦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
4、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
5、学生会组织机构的产生:
⑴每个会员学生均可以申请参加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的竞选。
⑵各班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本班申请竞选的学生进行评议公选,提出候选人1——3名,报政教处、团委。
⑶政教处、团委对全校参加竞选的人员进行评议,推选出正式人选。
⑷参加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的人员,经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报学校批准后任命。
⑸由政教处、团委及学生代表大会对其余人选进行考评,产生各部部长、副部长。
⑹如果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政教处、团委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提出罢免或处理意见,并推举新的人选。
第四章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职责
主席职责:
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发动组织全校学生认真贯彻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2、主持学生会全体会议,做好学生会各部之间协调工作。定期向各部部长布置工作,并予以检查、监督。听取各部部长的工作报告,做好工作总结。
3、学生会主席应自觉接受学校领导。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经常向政教处、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接受政教处、团委的指导。沟通学生会与各部门的联系,完成党、政及团交办的各项工作。
4、发动组织全校学生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政、团、班主任做好各项监督管理工作。
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管理学生会所属各部门。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工作。
2、对各部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和监督。
3、收集和了解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对全体学生的学习情况予以监督,检查学生上课和参加各类活动出勤情况。
2、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如:读书、征文、演讲等活动。
3、及时总结交流学习经验,推荐先进的学习方法。
4、协助图书管理员搞好图书管理工作。
5、收集和了解同学们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副主席或教务处反映。
文体部部长职责:
1、领导各班文体委员,指导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搞好各班黑板报、墙报检查评比工作。
2、提高各类学生的身体素质,检查学生两操的出勤率和上操质量。
3、协助组织好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协助组织好运动会活动。
4、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文体活动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政教处、团委反映。
生活部长职责:
1、负责学生公寓纪律、卫生的督促、检查、评比、公布工作。
2、及时检查各班学生爱护公物情况(含用水、用电)。
3、协助公寓生活老师开展工作,搞好餐厅就餐秩序管理。
4、收集和了解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公寓生活老师、政教处反映。
纪检部长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日常纪律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工作。
2、对学生重大思想波动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报政教处、团委。
3、维持学校各种集会和大型活动的纪律。
4、对学生中的复杂矛盾及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了解、处理和汇报。
卫生部长职责:
1、负责整个学校卫生的督促、检查、评比、公布工作。
2、负责学校大型劳动活动的组织、检查及评比工作。
3、领导各班卫生委员,,监督好学生的个人卫生。
4、协助学校医务室,做好卫生知识宣传及流行病的预防工作。
5、收集和了解老师、同学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政教处反映。
第五章监督办法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每月向政教处、团委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干部有以下行为,实行罢免。
1、打架或鼓动打架;
2、在各种考试中作弊;
3、工作滥用职权,损害学生利益;
4、工作散漫消极,敷衍了事;
5、参加各种会议经常迟到或缺席;
6、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罢免后,可由学生会或本级学生代表委员会提出一名以上的候选人,交学生代表委员会或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并选举产生新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