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首曲子,曲式是一种时间上的结构,是音乐艺术的一大特点,所以音乐被称为"时间的艺术"。而音乐在时间上的延续,都必须有一个结构框架,就称之为" 曲式"。它不是预设的理论,而是在大量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思维范式。编曲曲式不知凡几,但都跳脱不了编曲曲式的原则。
编曲曲式的原则有三个,分别为:对比、变奏与重复。三个原则并不是互相无关的,它们在使用中可以互相渗透。曲式的确立是通过各种音乐要素的综合运用获得的,特别是和声与调性在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比是由作品中的多个音乐材料造成的,它们在旋律形态、节奏型、情绪特征上的不同给听者带来了新鲜的感觉。音乐的进行、冲突和情绪的改变都来自于对比,以此推动和展开乐思。
变奏手法是将一个音乐材料在保留某些特征的情况下进行变化,一方面仍可使人听出原型同时又有新鲜感。音乐作品中的"展开"就属于这种类型的变奏。比较简单的变奏是基本保持主题的旋律轮廓、节奏型甚至和声,只是添加一些小小的装饰。稍复杂些的,则会将旋律、节奏、调式调性、织体、和声都做较大幅度的改变,甚至只是选取原材料的某个因素加以发展,以至于几乎听不出它们和原型的联系了。
重复是指音乐材料的再次出现。一发而逝是音乐艺术的特性之一。为了让听者对音乐素材留下深刻印象,重复或者带有变化的重复就是必须的手段。此外,再现也是重复的一种形式,当一个音乐材料呈示之后,有新的因素出现,在新因素后面前述材料的重新出现,称作再现,这种手法可以给全曲带来呼应、对称、稳定的感觉。再现可以是原封不动的,也可加以变化,使之获得一种总结、升华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