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殖后代,女性怀孕在体内孕育后代并分娩,是为生育。那么生育与“性择”、亲职投资之间又是怎样的呢?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性择”、亲职投资与婚姻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性择”、亲职投资与婚姻法的关系一、亲职投资和生育权
如何区分雄性与雌性?
有人认为,雌性负责怀孕和生育宝宝。显然这个观点对于人类管用,却对海马行不通。雌海马会将卵子射进雄海马的育儿袋里,雄海马会从育儿袋里把小海马生出来。也许你会问,为什么不是射进去那个是雄海马,会生小孩的那个就是雌海马?为什么生物学一定要将雄海马生育宝宝,当作特殊现象?
“性择”、亲职投资与婚姻法的关系
其实,怀孕和生宝宝,并非是区分雄性和雌性的精确定义。在两性生殖中,两性都要提供细胞,雌性提供较大细胞,雄性提供较小细胞,这是生物学上对于雌雄两性的基本定义。
以细胞大小为基础,可以进一步讨论“亲职投资”。在亲职投资上,雌性的亲职投资远远大于雄性。以人类为例,男人产生一个精子所需付出的身体负担,可能只有女性产生卵子的一百万分之一。也就是说,女性产生每个卵子的代价是男性产生精子的至少一百万倍。还有,女性的卵子在出生时,就已经全部储存在卵巢里,生殖功能成熟后,每个月释放几颗,直到更年期停经。
也就是说,每个女人的卵子,都是“限量珍藏版”。而男性的精子,是随时放掉了就再生产。女性在亲职投资方面的成本巨大,导致了女性的生育风险,从而在生物学意义上提供了女性享有生育决定权的依据。中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是,男女双方均享有生育权,而女性享有生育决定权。中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一规定的合理性在于,女性的亲职投资和风险,远远大于男性。
二、“性择”和亲子鉴定
众所周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达尔文的名言,其实达尔文还说过“性择”:“雄性竞争,雌性选择”。我们去动物园看孔雀时就能明白这个浅易的道理,所谓雄性竞争,往往是雄性在进化中发展出了第二性征,这些第二性征为雄性在追求雌性的过程中提供竞争优势。但是,在动物界中,唯一具备清楚的第二性征的雌性,只有人类。同时,动物界里,也只有人类将发情迹象近乎彻底地隐藏起来。
以猴子为例,雌性猴子会利用性器官变色就告诉雄性:“我发情了,你应该来跟我交配。”相比之下,女人的策略是利用第二性征的长期存在,让男人误认为她一直在发情。这方面最明显的,就是乳房的发育。你去看家里的小猫小狗,它们只有在发情、怀孕和哺乳时,乳房才变大。只有人类不同,女人一直拥有隆起的乳房。正常男人看到女人的乳房,容易产生兴奋。
但女人身上的第二性征也让男人搞不清楚,该在什么时候和女人交配,才最有机会生下自己的孩子?由此产生最大、最重要的问题便是,父亲身份的不确定。所有男人潜意识里最害怕的事,就是弗洛伊德说的,没有把握哪一个孩子真正是他自己的。人类很容易确定谁是妈妈,却不能够轻易地断定谁是爸爸。
因此,婚姻法上,一般通过亲子鉴定的方法确定孩子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随着科技的发展,DNA鉴定的准确率达到99%以上。基于生物学根基和医学技术的发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一方主张成立。当然,“亲子关系不存在”仅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不代表客观事实。
三、忠诚义务的生物学解释
男性和女性在生育问题上的态度,和他们在审美问题上的观点,同样大相径庭。网上曾流传一个笑话,说女性的择偶对象随着年龄而变化,而男人始终专一:18岁的女孩子。其实,这并不能怪男人,毕竟男性的审美观念受到了进化的影响。经调查,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社会中的男子,普遍认为漂亮女性的眼睛要大,鼻子要小。这有什么说法?人类的面部变化,随着年龄的增大,眼睛的比例会变小,而鼻子的比例会变大。所以,喜欢大眼睛、小鼻子,其实只是拐个弯儿爱慕青春少女。所以男人喜欢年轻女性,也有进化论上的原因。
同样,在生育问题上,男性要的是能有最多的机会去繁衍后代,当然这里不是为男人的“花心”提供合理辩解,毕竟生物学角度和伦理学角度未必一致。
而女性呢?女性要的是愿意和他共同进行亲职投资的配偶。曾经有一个心理实验,分别问男女在两性关系上最焦虑和难以忍受的东西是什么?结论是:对男人来说,最难以忍受的是妻子的红杏出墙。对女人来说,比男人的出轨更让她焦虑的,是老公不爱她并且再也不会和她在一起。
这个实验想告诉我们:男性因为进化的关系,最在意的是配偶的不忠贞。而女性最害怕的则是男人不再爱她。所谓不爱,其实意味着男性将撤回其原本在“亲职投资”上的承诺。从这个角度而言,所谓忠诚义务,其实男性比女性更在乎。所以我国婚姻法第四条的忠诚义务,被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是一种宣示性条款,并不具有可诉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四、一妻多夫制为什么无法流行?
近年来,坊间流传“一妻多夫制”即将施行,一时引无数直男暗心惊,也使不少腐女竞折腰。其实“一夫一妻制”之所以在婚姻法中明确予以规定(见中国婚姻法第二条),除了社会学原因,也有其生物学基础。一般而言,大多数女性最在意的,是男性在亲职投资方面的承诺,这决定了“一夫多妻制”比“一妻多夫制”更具备可能性。
人类社会有过很多一夫多妻、三宫六院的例子,却很少有一妻多夫、面首充盈的现象(武则天女士等特殊女性除外)。究其根源,在于一妻多夫制让男女在进化上都没有优势。仅从生物学而言,一夫多妻制比一夫一妻制合理,而一夫一妻制又比一妻多夫制合理。那么,为什么一夫一妻制最终成为现在社会的主流模式?
生物学家认为,这是因为人类基因有一种公平性倾向。以一个著名的实验为例。每两个人分为一组,每组分到十块钱,其中一个决定十块钱怎么分,另一个决定是否接受对方的分配方案,如果接受则双方按照前者决定的方式分配这十块钱,如果不接受则没有人能拿到钱。经过实验,最终大多数组都采取了“五五分账”的模式,这是朴素的公平观念。进化论者提供的解释是,这说明人类行为中有一种公平性倾向,这是其他动物所没有的。公平性概念应该具有生物性的基础。
为什么一夫一妻制会留下来,或许就是因为人类的公平基因。这个公平基因使得处于生殖劣势者带着玉石俱焚的冲动,迫使生殖优势者不敢公然推行一夫多妻制。这种公平性基因带有同归于尽的冲动,非常强烈的毁灭性冲动,迫使竞争对手“性择”优势者作出让步,从而使得公平性基因得以繁衍。当这种繁衍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由量变导致质变,整个社会不可能无视于公平性的问题而予以存续,人类社会就慢慢趋向于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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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权的简介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社会对生育权问题提出的新的观点,就是自由且负责任的行使生育权,强调夫妻和个人对子女、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强调夫妻在行使生育权时,要考虑到将来子女的需要和对社会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但同时应当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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