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少儿医保是有哪些政策的呢?杭州少儿医保最新政策内容是什么?小编为你带来了“杭州少儿医保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杭州少儿医保政策一、缴费标准
少年儿童每人缴纳200元,政府补贴每人300元。其中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以下统称持证人员),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
二、参(续)保办理流程
(一)续保人员
1.曾参加上一年度少儿医保且目前仍符合参保条件的少年儿童,若上一年度已办理银行委托扣缴事宜的,应及时将足额资金存入委托扣缴账户中,以确保扣款成功;未办理银行委托扣缴事宜的,可携带相关材料(详见本通告第四点)至主城区工商银行或杭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少儿医保委托扣缴事宜,也可选择至参(续)保资格审核办理地点(详见本通告第三点,以下统称规定地点)办理少儿医保缴费事宜。
2.下列人员须先至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后,再办理少儿医保的缴费事宜。
(1)18周岁以上,仍在主城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
(2)在主城区新入学的非主城区户籍中小学生及父母参保情况发生变更的非主城区户籍少年儿童。
(二)首次参保人员
1.18周岁以下的主城区户籍少年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张一寸近照至规定地点办理。
2.18周岁以上,仍在主城区中小学校就读的主城区户籍学生,凭学校的学籍证明、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张一寸近照至规定地点办理。
3.非主城区户籍,在主城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或萧山、余杭、富阳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凭学校的学籍证明、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与在主城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以及一张一寸近照至规定地点办理。
4.非主城区户籍,在主城区居住、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含萧山、余杭、富阳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学龄前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与在主城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以及一张一寸近照至规定地点办理。
5.参保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地点同时办理少儿医保缴费事宜。
三、参(续)保资格审核办理地点
(一)主城区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二)主城区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银行委托扣缴所需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持证人员应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至规定地点办理参(续)保手续,无需至银行办理委托扣缴手续。
(二)少年儿童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与扣缴账户,其中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应由他人代为办理。
(三)扣缴账户非少年儿童本人的,需提供扣缴账户本人、少年儿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扣缴账户。
(四)至工商银行或杭州银行办理扣缴业务的,应持相应银行的借记卡。
(五)办理银行委托扣缴业务时,需提供手机号码,以便短信告知扣款成功与否,手机号码变更的,应及时至银行营业网点进行重新登记。
(六)办理银行委托扣缴业务后,应及时将足额资金存入委托扣缴账户中,以确保扣款成功。
(七)已在银行办理委托扣缴的,如需更改少年儿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应先至银行做退签,再至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修改个人信息,方可至银行重新办理委托手续,否则将无法进行扣款。
(八)银行委托扣缴相关业务应由扣缴账户持有人本人办理。
五、其他
(一)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2016年度少儿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续)保缴费手续,并在缴费后满6个月方可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
(二)参保人员如未持有社会保障卡(含市民卡)的,请尽快至市民卡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市人力社保咨询专线:12333
工商银行咨询专线:95588
杭州银行咨询专线:95398
市民卡服务热线:96225
杭州少儿医保如何续保少儿医保待遇结算期有何规定?
每年的9月1日-次年的8月31日为参保少儿的医保待遇结算年度。
本市区户籍参保少儿年满18周岁后不在本市区中小学就读的,其医保待遇如何衔接?
本市区的参保少儿年满18周岁后不在本市区中小学就读的,可在其城居医保待遇享受终止后次月起的3个月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市区非农户籍的还可以选择以非从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住院治疗,参保少儿凭本人的〈证历本〉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住院治疗。
少儿医保可以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概况: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少儿发生的符合少儿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由少儿医保统筹基金与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分担。少年儿童医疗保险费的开支范围,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开支范围以及增补的少儿用药目录执行。
什么是规定病种:
规定病种是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参保少儿发生的规定病种以外的普通门诊费用,少儿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可列入少儿医疗保险基金的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
1)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的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费用。
2)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所列的费用。
3)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列的费用。
4)按规定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定点医疗机
构自制制剂的费用。
5)因急诊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本市以外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
6)符合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不能列入少儿医疗保险基金的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
1)在国家、省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以外的;
2)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3)用于科研、临床验证的;
4)在执行试行收费标准期间的;
5)因违法犯罪、自杀、自伤、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发生的;
6)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
7)临时外出期间,因急诊住院超过15天未办理登记手续的;
8)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其他应当由赔偿责任者支付的;
9)国家、省和本市规定不列入开支范围的其他费用。
参保少儿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有:
参保少儿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包括自费、自理、自负三类。
自费:是指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费用。如:空调费、生活用品费、陪客费、自费药品费等。
自理:是指参保人员因病需要进行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以及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药品等,需先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如:CT检查费的5%。
自负:是指住院起付标准部分、住院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以及规定病种医疗应由个人按比例承担部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