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解读

  你知道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吗?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解读

  各级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传染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组织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灭病媒昆虫、动物等;有计划地建设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创造改善公共卫生的条件;遇有传染病暴发、流行,要组织力量补救,决定紧急措施的实施等。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解读

  我国传染病分类:

  甲类传染病属于传染性强、传播途径容易实现、传播速度快、人群普遍易感的烈性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这是国际检疫传染病,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

  乙类传染病是与甲类传染病比较,其传染性、传播途径、速度、易感人群较次的一类,包括病毒性肝炎、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病、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布鲁氏茵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等。

  丙类传染病是根据其可能发生和流行的范围,通过确定疾病监测区和实验室进行监测管理的传染病,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立案标准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解读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规定

  《刑法》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认定

  认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时,应区分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1)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

  (2)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打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看过“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解读”的人还看过: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5756771/160709408.html

更多阅读

传染病防控知识 幼儿园传染病宣传知识

怎样预防传染病要有效地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关键在于切断传染病流行的三个环节形成的传播链。为此,要切实做到: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病能力。2、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对传染病的抵抗力。3、按规定进行预防接种,提高免疫力。4

春季传染病应急预案 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2011-3-5阳春三月,万物复苏,是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也是由冬寒向夏热过度的时期,气候往往变化无常,是鼻炎、流感、肺炎、风疹、麻疹、心脏病、精神疾病等各种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作为人员密集的场所,一旦发生呼吸道传染病,学生接触

育贤小学春季传染病防控预案 学校传染病防控预案

春季传染病防控预案育贤小学春季是传染病的高发时期,为确保我们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群发性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声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解读》为网友对你太执着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