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生子,一个女人的一生方才完整,孕妇怀孕期间的安全尤为重要。孕妇怀孕后,健康免疫力下降,更易遭受疾病的威胁,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严重时更会导致生命的危险。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孕妇在怀孕期间要注重各方面的安全,增强体质,保证健康,此外还可以购买孕妇保险,降低怀孕期的风险。
适合孕妇的保险
1、生育保险
所谓生育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社会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主要福利在于为生育的女职员提供生育津贴、产假、医疗服务等待遇,确保女性职员在生育期间的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女性在就职期间,单位会按照法律规定为其投保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交满12个月后即满足报销条件。在孩子出生的18个月内都可以报销,报销的同时需要再保。需要提醒的是,生育保险属于地方政策,有些地方需要在10个月或者6个月之内报销,因此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2、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女性重大疾病保险与一般重疾险、寿险最大的区别在于,将女性生育纳入到了保障范围内。女性重大疾病保险是针对女性量身定做的一款保险,在保障范围上,加入了女性特有的重大疾病保障,如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等疾病的医疗保障。并且去掉了重疾险中不适用于女性的保险功能。此外保费比一般重疾险低。
女性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适合所有孕妇的保险,在购买时还可以搭配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不仅能为孕妇提供保障,还能为新生儿重大疾病和特定手术提供保障。
3、母婴保险
母婴保险是一种同时保障准妈妈和宝宝的保险。在其保障的设置上,孕期疾病或意外,
弥漫性脉管凝血症、宫外孕、绒毛膜癌及恶性葡萄胎等,胎儿先天疾病,如先天性脑积水、唇裂等先天性疾病等都列入了保障范围。除了上述这些妊娠期疾病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外,许多母婴保险的内容还包括提供新生儿贺喜金等比较温情的保险利益。
孕妇保险购买要注意的问题
1、观察期不能投保
孕妇保险的观察期一般在90到180天之间。这段时间内投保人若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因此怀孕后购买孕妇保险,等到观察期过了,孩子也已经生下来了,所购买的孕妇保险也就不能覆盖能覆盖怀孕期间的意外和疾病了。因此也就丧失了购买的最初意义。
2、怀孕28周后不能投保
一般来说,孕妇保险的投保门槛较高,这是因为孕妇妊娠期健康风险较高所致。目前保险公司基本上都不受理怀孕超过28周的投保人。一般来说,只受理怀孕28周以下的投保申请,对于刚怀孕的客户,暂不受理投保申请,要等后两个月才能受理。
同时,对于怀孕7个月以下的投保人,原则上也不受理受理医疗险、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伤害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而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3、怀孕前投保
投保孕妇保险最好能做到未雨绸缪,在备孕期间就购买孕妇保险,这样才能做到保障期涵盖妊娠期。千万不要等到怀孕后再临时抱佛脚去购买。
怀孕后购买会导致两个结果,一是产品可选择余地变小,二是保费较贵。及时买到了,也可能出现上述保障期不能涵盖妊娠期的感概,白白浪费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