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
1.岗前培训制度
1.1新护士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由护理部负责组织护理专业相关内容培训。如院史教育、医院传统教育、医德医风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护理规章制度、护士的基本素质及礼仪规范、护士职业道德规范、护理基本技术操作等。
1.2培训结束要组织考核。
2.在岗培训制度
2.1每年对各级护士要制定护理培训考核计划,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操作、基本技能、专业技能、新业务技术及应急处理技能培训。由护理部组织实施。
2.2要求护士参训率达100%。
2.3根据专科发展需要,有计划选送护士进修学习。
2.4护理部每月组织业务讲座,科室每周组织业务学习。
3.护理人员考核制度
3.1按院、科两级实施考核,科室每月组织一次,护理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并记录在册。未达标准分者,予以补考直至达标。
3.2护理部每年对护士长进行综合考核。
方法:
1.护士长自评。
2.护士以不记名方式对护士长依照标准进行考评。
3.科主任和部分医师对护士长进行考评。
4.护理部对护士长日常工作每季度考核。
5.考核资料由总护士长进行汇总、整理、归纳、排列,结果由护理部负责向本人进行反馈。
3.3护理单元护士长对护士进行考核
方法:
日常工作每月考评:通过护理工作质量、护理技术操作、服务态
度、工作完成情况、劳动纪律、安全情况等作综合评估,结果填入护士长手册中的护士个人技术考核栏内。
4.各级职称的考核。
4.1主管护师以上护理人员,每年承担全院性和科内业务讲课,主持护理课题,发表护理学术论文,并完成所规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业务的继续教育学分。
4.2护师以下职称必须每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承担科内教学讲课。
5.护理部每月组织护师职称以下人员进行三基考核,每年年底组织会考,优秀者予以表彰。
6.有健全的护理人员技术档案,各项考核内容真实、准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