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即有计划的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要求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
李克强总理指出,2016年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在深化医改、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振兴发展中医药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广大卫生计生工作者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建设基本方略,抓住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保支付、药品供应与价格、分级诊疗等重点,把医改向纵深推进,使群众享受更加便利、优质的医疗服务,大力发展健康产业,为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刘延东副总理充分肯定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希望医疗卫生战线深入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加快建设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三医”联动,统筹推进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生育服务管理、中医药振兴、健康产业发展等各项事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任务,优化健康服务供给,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会议认真学习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总结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主线,以抓落实为主旋律,持续深化医改,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优化生育全程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发展中医药,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努力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月16日,2017年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会上指出,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处于深刻的转型发展时期,必须从控制人口增长转变到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上,从控制政策外生育转变到鼓励和支持群众按政策生育、为群众生养子女创造有利条件上,从奖励少生、处理违法生育、加强生育过程管控转变到加强宣传倡导、政策引导和优质服务上。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在安排2017年工作时指出,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王培安要求,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分级建档制度,有效解决“一床难求”等问题,强化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协调加大托育等儿童照护、学前教育服务的供给。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奖励假津贴待遇落实的渠道,争取将其纳入生育保险。密切跟踪评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进展,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王培安说,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网上登记、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优化再生育办理流程。将生育登记服务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母子健康手册发放等工作有机结合。推进生育登记、人口出生、新生儿落户等基本公共服务实名制,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深化国家与省级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提高数据质量和应用水平。巩固县乡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推动实现生育登记、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
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将加大扶助力度、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做好促进家庭发展工作,作为2017年重点工作。王培安要求,切实落实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联系人制度。探索建立家庭健康服务体系,开展“健康家庭行动”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利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在城乡社区建立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实施好“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该司还提出,要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全国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加大对采血鉴定胎儿性别等违法行为的打击防控力度。健全出生人口性别统计监测制度。探索建立“两非”违法机构和人员失信惩戒机制。做好健康老龄化工作,指导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区)探索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政策措施和创新成果。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中期评估,建立全国医养结合工作数据监测制度。
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2017年工作重点之一,是扎实推动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王培安说,要让流动人口及其家庭有更多获得感,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开展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各地通过加强服务信息应用、优化服务流程等手段,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试点,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接续。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和跨省流动人口数据分析,深化流动人口健康问题研究,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深化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创建100个示范社区。
王培安要求,将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与健康扶贫、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工作结合,加强与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深入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服务需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研究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核心信息。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医疗救治、评估帮扶等工作,实施好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等。
2017年浙江省椒江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申请条件 具有椒江区户籍的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享受特别扶助政策: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退出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奖励扶助金前退出发放范围:
(1)本人死亡的;
(2)再生育或再收养子女的;
(3)独生子女康复。
申请资料 需提供以下基本证明材料:
(1)申请表(乡镇街道计生办或村级计生服务员处领取)
(2)申请人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身份证、户口簿及一寸照片;
(3)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或身份证;
(4)子女残疾证(复印件)或子女死亡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明
发放标准
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椒政办发[2013]152号)规定:独生子女死亡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包含“省特别扶助资金补助标准”);独生子女伤病残的,根据伤病残等级将特别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一级1160元、二级760元、三级560元(包含“省特别扶助资金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