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两字作为记账符号,分别作为账户的左方和右方。你知道借贷记账法有什么特点吗?下面,爱华网小编来为你介绍基础会计之借贷记账法的特点。
基础会计之借贷记账法的特点1、在账户中,用“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把每个科目所属账户的账,都区分“借方”、“贷方”和“余额”三栏。借方在左,贷方在右,以反映资金的增减变化情况。
借贷记账法使用的“借”、“贷”二字,已同本来的字意(即“借主”、“贷主”)相脱节,演变成了一对单纯的记账符号,有其专门的含义。“猎”、“贷”的含义因账户性质不同而恰好相反。在资产类(成本类、费用类账户)中,“借”表示增加,“贷”表示减少;而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收益类账户)中,“借”表示减少,“贷”表示增力口。
2、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记账规则
根据复式记账原理,对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用相等金额,一方面已人1个或几个有关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记人1个或几个有关账户的贷方,记人借方贷户与贷方账户的数额必然相等,这就形成了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3、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进行试算平衡
由于借贷记账法在处理每一笔经济业务时,都必须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记账方向相反,金额相等。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如1个月),所有账户的借贷发生额双方合计必然相等;所有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数与贷方期末余额计数也必然是相等的。其试算平衡公式是:
期初借方余额合计二期初贷方余额合计
本借方发生额合计=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期末贷方余额合计
利用这种平衡关系,就可以检查各账户记录是否正确,以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
4、可以设置和运用双重性质的账户
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按经济性质一般分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类。但为了灵活地处理账务,也可以设置和运用,既可以是资产又可以是负债的双重性质的账户(共同性账户),如设置“待处理财产授意”等账户。双重账户(共同性账户),应根据他们期末余额方向来确定其性质,如果是借方余额,则资产类账户;如是贷方余额,则负债账户。
借贷记账法的特点是什么(1)记账符号
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其中"借"表示账户的左边;"贷"表示账户的右边.借和贷与不同的账户相结合,可以表示不同的含义:
第一:代表账户的两个固定的部位.如前所述,一切账户均需设两个部位记录数量上的增减变化,其中,左方一律称作借方,右方一律称作贷方;第二:与不同类型的账户相结合,分别表示增加和减少.借和贷本身不等于增和减,只有与具体的账户相结合后才可以表示增和减,如对资产类账户来说,借表示增加,贷表示减少;对负债类账户正好相反,贷表示增加,借表示减少;第三:表示余额的方向.通常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期末都有余额,其中,资产类账户的余额在借方,负债类账户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余额在贷方.
(2)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具体表现在:
第一:任何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都必然同时导致至少两个账户发生变化.或者说,经济业务发生后,同时至少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相互进行联系地记录;第二:在记入有关账户时,有的记入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同时有的记入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不能全部记入借方或全部记入贷方,即有借必有贷;第三:记入借方账户的金额与记入贷方账户的金额必须相等,即借贷必相等.
(3)账户结构
将所有账户的左方定为"借"方,右方定为"贷"方,并用一方登记增加数,一方登记减少数.其中,资产类、成本类和损益支出类账户用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损益收入类账户用贷方登记增加数,借方登记减少数,期末余额在贷方.
(4)试算平衡
检查和验证账户记录正确性的方法,在会计上称之为试算平衡.
在借贷记账法下,进行试算平衡的方法是通过编制总分类账户余额试算平衡表或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试算平衡表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