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XX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XX 联系电话:
兹有甲方房屋一套,地址: 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 年。即从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按 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
三.租期内。租期内<水。电>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后收回房子。
四.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五.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六.租房押金: 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七.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否则要赔付对方违约金为一个月租金。
八.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九.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备注:室内有电视柜及茶几各一套(分别有几处损坏);木质餐桌一张;太阳能(正常)、热水器( )、换热器( );油烟机、煤气灶;网通宽带一年使用费肆佰捌拾元整由甲方负责交纳。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