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宗教活动用火
1.火灾危险性
宗教活动中使用的明火主要包括燃灯、点烛、烧香、焚纸等,特别在春节和宗教节日,更是香烟镣绕,烛火通明,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
2.防火措施
(1)蜡烛应有固定烛台,或用低压灯泡代替,香、烛、灯等严禁靠近可燃物。
(2)在殿堂外应设置固定的金属香炉、烛台、化钱炉、香烛亭等,供群众焚香插烛专用,并设专人监管。
(3)进香群众在殿堂内“坐夜”,等待“烧头香”时,不可使用灯笼照明。
(4)每日佛事结束后,除长明灯外,其他火种应当熄灭。长明灯本身要设固定灯座或置于瓷盆内,悬挂长明灯的绳子要牢固,长明灯内的油料不可加得太满。
(5)对进行宗教活动的群众应做好防火宣传,劝阻群众不要在狭小房间、森林等处焚烧纸钱、香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