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的养老保险政策是大家都在关注的,宝鸡养老保险的最新政策是什么内容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宝鸡养老保险新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宝鸡养老保险新政策陕西宝鸡市社会保障制度较为完善,宝鸡市也十分注重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和完善。近年来,宝鸡市政府不断致力于提高宝鸡退休养老金水平、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出台2014宝鸡养老保险新政策等各项举措都是为了不断完善社会养老保障。
陕西省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政策宣传为突破口,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建立“企信通”和QQ群,用现代手段监督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代理的养老保险业务,与社保经办机构共享信息数据,规范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并把养老保险各项惠民政策与企业和单位对接,为原国有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全部补办了参保手续。
这项措施也方便了广大参保人员进行宝鸡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和宝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截止到去年底,全市参保单位达4822家,参保人数达54.3万人,较上年新增参保单位50家,新增参保职工2.5万人。
去年,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实现人群全覆盖、养老金按月发放、特定人群社会保障和经办服务水平提升为重点,完善各项政策,持续推动参保扩大面,全市有5个县区和26个镇街创建成示范县区,村级金融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70%。同时,今年宝鸡市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巩固提升人群全覆盖质量,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采取多项措施,实现参保居民缴费领取查询不出村。
这样一来,宝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查询也变得十分方便,参保市民可以通过宝鸡社保网站查询、电话查询和宝鸡社保局上门查询等方式来进行宝鸡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宝鸡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新政策一、补助范围
这次生活补助费调整,仍按陕劳社发〔2005〕66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
(一)根据陕劳人险发〔1983〕65号文件相关规定,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被精减的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职工和1958年以后参加工作因工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被精减的职工。
(二)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61年至1965年6月9日期间被精减的外省精减回陕定居、目前由我省民政部门管理的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二、补助标准
1、精减时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4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307元(含医疗费50元);
2、精减时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6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400元(含医疗费50元);
3、精减时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7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533元(含医疗费50元);
4、精减时连续工龄在二十年以上的(领取原标准工资10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799元(含医疗费50元)。
三、资金筹集和发放办法
此次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调整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原用人单位筹集并支付。对无支付能力的困难企业,在审核认定的基础上,按照隶属关系,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由企业发放。对纳入建筑行业统筹管理的施工企业,生活补助费由建筑行业劳保费统筹解决。
原单位因破产、关闭注销现已不复存在的,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生活补助费调整、发放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的,生活补助费调整、发放工作由原单位所在的市、县(区)民政部门负责。所需经费由原单位隶属的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外省回陕定居的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调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列入预算,由各级民政部门发放。
(4)打印《征集计划单》
(5)参保人员持打印的《征集计划单》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复核。
沃保网小编提醒为什么有社保养老金还需要商业养老保险?
如果想在退休后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只靠社会保险并不够,还需要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
一个人在其一生之中,从20岁到60岁只有大约40年的时间有收入,因此他必须考虑如何将这些收入连续地分配到没有收入的时间中去。商业性养老保险兼具寿险保障和养老规划的双重功能,从理财的角度分析,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必不可少。
由于现代家庭多是独生子女,未来家庭会多呈现“四二一”或“四二二”的家庭结构,靠子女赡养是不现实的,我们也不希望看到子女为了赡养自己而背负沉重的包袱。此时,养老作为人生规划最末端的问题开始凸现,自主养老将会是最适宜的解决方案。养老年金保险就是要为老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养、老有所靠、自主养老”的保险产品,对于目前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来说,只有提早做规划,才能享受高水平的晚年生活。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