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对流天气灾害大体上可将其归纳为风害、涝害、雹害。强对流天气发生时,往往几种灾害同时出现,对国计民生和农业生产影响较大。
飑线、龙卷风和雷雨大风最突出的气象要素之一是强风。
飑线在广东省比较常见,全省各地均可发生。尽管飑线的水平尺度小,但在其影响的范围内都将发生强大的风、雨灾害,可导致树木折倒,房屋掀翻,瓦砾飞行,人畜受伤受害,庄稼倒伏。飑对广东内河航行的船只危害也较大,如1980年2月27日在潭江水道行驶的曙光401客轮,被飑吹沉,死亡301人,经济损失100万元;1983年3月1日在东平水道航行的红星283号,被飑吹沉,死亡148人,经济损失110万元;1985年3月27日在天河水道航行的红星312客轮,被飑吹沉,死亡83人,经济损失120万元。除此之外,几乎每年都有客、货船被飑吹沉事件发生,造成不同程度损失。
龙卷风的风向旋转时,中心风力可达100~200米/秒,具有极大的破坏力。如1987年4月6日在从化发生的一次龙卷风,吹塌房屋950间,严重损坏3210间,吹断荔枝1460棵,三华李、柑桔橙等果树15300株,死亡4人,受伤14人,经济损失100多万元;1990年4月10日龙卷风袭击阳江市,死亡16人,伤10人,倒塌房屋250多间,揭顶750间,在漠阳江上航行的船只被龙卷风吹倒,死10人,伤5人。1986年5月龙卷风袭击信宜和1989年4月23日龙卷风袭击普宁,亦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雷雨大风的风力一般小于飑线和龙卷风,但它的发生不仅有大风,而且伴随有电闪雷呜和暴雨等现象,个别的雷鸣巨响使人感觉到有如地震一般。雷雨大风可导致人、畜伤亡、房屋倒塌和大片农作物被毁等。如1997年4月12日,花都、从化和广州市白云区15个乡镇遭受雷雨大风袭击,受伤2人,损坏房屋1047间,揭掉瓦房瓦面280间,荔枝等果树被吹断4800多棵,倒塌工棚6.6万平方米,损坏稻田、菜地4074亩,死亡三鸟6.5万只,直接经济损失2481万元。此外,雷电对航空活动造成的危害尤其严重。雷电也可能引发森林大灾和山火。
冰雹是雷雨云中水汽凝华和水滴冻结相结合的产物。雹以雹胚(霰)为核心,外面包有好几层冰壳。雹的密度大致在每立方米300千克至900千克之间,平均为每立方米700~800千克,大冰雹的降落速度可达每秒30米或更大。降雹形成的灾害虽然是局部和短时的,但后果是严重的。降雹会砸坏农作物、果园、房屋和其它设施、设备,致人畜伤亡。如1997年4月12日茂名市北部山区出现暴雨和冰雹等灾害,信宜市14个乡镇出现6~7级阵风,最大冰雹重15公斤,一般大的如鸡蛋,小如花生米,造成3人死亡,倒塌房屋750间,被揭房屋瓦面2万多间,损失三鸟300多万只,经济作物受损达10多万亩。1997年4月3日清新县10个镇受冰雹袭击,全县受损房屋10750间。高州市6个镇受冰雹袭击,损坏房屋16000间。
短时强降水易于形成洪水内涝,影响作物生长,影响人类正常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健康,甚至威胁人类的生命。作物超时浸泡会烂根、死苗;房屋、堤坝长期浸泡会倒房、坍堤、垮坝。此外,内涝易于瘟疫和作物病虫害的流行。洪水可冲毁堤坝,淹没农田,毁掉庄稼,冲击桥梁,淹没房屋和家园,使人们流离失所,人畜均难逃其浩劫。短时强降水常构成暴雨的一部分。如1997年5月7~9日,清远市和广州市北部普降短时暴雨,清远市源潭镇降939毫米;高桥镇降512毫米;佛冈县龙山镇降614毫米;广州的花都市梯面镇降460毫米,从化龙潭镇降425毫米,由于暴雨集中,强度大,致使山洪暴发,山体下滑,江河水位猛涨,部分堤围溃决,造成极其严重的洪涝灾害,受灾人口36万人,死亡112人。倒塌房屋1.83万间。全停产乡镇企业65个,冲毁桥涵52座。损坏高压输电线路12千米,损坏通讯线路82千米,农业受浸面积3.97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13.7亿元。
总而言之,强对流天气的破坏力很强,会产生严重的灾害。
若以风速估计该类天气的能量,则一个强对流风暴的平均能量可达108千瓦·时,大约相当于10多个原子弹爆炸时具有的能量。国际上把它列为仅次于热带气旋、地震、洪涝之后的第四位具有杀伤性的灾害性天气。广东在1980~1985年期间发生的三次海难事件都是处于这种天气背景之下。
由于各类强对流天气有各自的发生季节和发生特点,农业生产为户外作业,又是根据季节来安排的,所以强对流天气对农业生产中的各类作物的危害不尽相同。上述的洪涝、风、雹是强对流天气灾害中影响农业生产的主要几种危害。强对流天气对农业生产的直接危害是外力摧毁庄稼,间接危害是由内涝诱发和传播病虫害致庄稼减产甚至绝收。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建设的发展,因强对流天气的发生而造成的损失也就更加严重。强对流天气灾害与强对流天气的类型、其影响的范围和持续时间是密切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