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介绍以房养老的相关法律知识。
以房养老的含义以房养老,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也就是说,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以房养老是什么意思
以房养老试点政策:
一、以房养老适用范围:
投保人群应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二、以房养老试点城市:
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
三、以房养老试点时间:
试点期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四、保险公司可接受的抵押房产的价值:
试点期间,单个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接受抵押房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4%×上一年末总资产不超过200亿的部分+0.2%×上一年末总资产超过200亿的部分。
五、申请试点的保险公司的资格条件:
1、已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
2、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
3、具备较强的保险精算技术,能够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进行科学合理定价;
4、具有专业的法律人员,能够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处理;
5、具有房地产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有能力对抵押房产进行日常维护及依法处置;
6、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能够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和独立核算;
7、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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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的认识误区
误读一:“倒按揭”是养老金全部来源
现在已步入老年的人,大部分并没有购买商品房,而多是单“倒按揭”——以房养老位分房,真正有条件以房养老的人,是现在四五十岁、购有商品房的中年人。其次从北京、上海、南京、重庆等城市的实践来看,大部分“倒按揭”都要求房屋在60平方米以上,老人年龄在60岁以上,这两个条件其实已经将适用这种养老模式的老人限制在一个相对数量并不大的圈子里。事实上,对于这个范围内的老人来说,“倒按揭”补偿的资金并不是养老金的最主要来源。房屋提供的倒按揭资金只是他们养老金的补偿,不是支柱。
误读二:“倒按揭”能免除赡养义务
以房养老模式解决的只是谁给付养老金的问题,而不是谁来照顾老人的问题。老人在哪里养老,如何度过晚年时光,谁来照顾他们的起居,谁为他们排遣孤独,这些困扰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核心问题并不能因为“倒按揭”而得到妥善解决。“倒按揭”至多能补偿养老金,却无法免除儿女的赡养义务。
一些社会学专家曾评价,对“以房养老”模式过度抬高的隐患之一就是,将养老的概念等同于给付养老金,以为让老人生活、医疗的费用有着落就解决了养老问题。这无疑夸大了赡养义务中经济扶助的成分,而忽视了儿女在赡养义务中还应履行的照顾义务。
误读三:“以房养老”改变“养儿防老”
中国老人通常的做法是将房产传给子女。这种做法缘于一种家庭功能的观念,几千年流传下来的观念不可能轻易被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颠覆。
“以房养老”本是个舶来品,从它在西方国家、新加坡到中国的变身过程中就可以看到,中国固有的家庭功能观念发挥了强大作用。在美国,“以房养老”有这样一种模式,退休人员可将自己的房屋做抵押,每年从银行取得一定的贷款作为生活补贴。夫妇去世后,房屋首先被用来弥补银行借款及其利息,有剩余时再留做儿女继承。虽然这也牵涉到儿女的继承问题,但与中国父母将房屋无偿“留给”子女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情况。
误读四:重观念改变轻操作难度
长城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焦益宽表示,国内从未有过“倒按揭”先例,它需要在专业人士评估后进行专门开发,并不可能短时间内完成。最令人头疼的还是政策层面的问题,国内不允许金融混业,因此保险公司不被允许做反向按揭业务。
但国内银行机构同样也有困惑。光大银行私人业务部个人信贷处处长肖英男认为,这项业务要求银行主动地去经营房产。银行通过反向按揭,即使拿到了房产,但如何处置仍是个大问题。以往国内银行置房产都是被动的,都是处理的抵债房等不良资产,而不是主动地去买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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