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开放“单独”家庭可以养育两个孩子以后, “二胎”就成为一个社会热点。要不要生二胎,如何解决由生二胎所带来的家庭格局的变化与家庭矛盾的产生等也就成了单独(双独)父母们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超生二胎罚款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超生二胎罚款政策
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
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基本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改变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不得擅自调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和任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征收机关)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征收机关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工作。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批准当事人分期缴纳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分期缴纳协议书,明确分期缴纳期限和比例。
超生罚款如何计算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社会抚养费滞纳金问题: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7二胎政策解读
1.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效果符合预期吗
对此,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2016年11月举行的人口与发展高级资讯会上表示,根据计划生育、住院分娩统计和各省出生人口与孕情资料综合研判,2016年出生人口将超过1750万,大致相当于2000年前后的出生的人口规模,与全面两孩政策出台时的预判基本吻合。
从实际情况来看,今年受到政策调整和猴年生育高峰的叠加影响,部分医疗机构已出现新生儿数量明显增加情况。记者从北京妇产医院获悉,2016年1月至11月,有13420多名婴儿在该院出生,比去年同期增加19.8%,其中二胎占30%左右。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此前表示,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将使中国总人口规模的峰值延后3年左右,于2028年前后出现,达到14.50亿人,比维持原来较严格的生育政策下的峰值人口多3500万人。
2.一床难求问题如何解决
伴随着生育需求的增长,不少地方,特别是大城市出现了产科床位供不应求的现象。
例如,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方面今年12月时透露,今年浙江分娩人数预计达到70万,较去年增加了6%,该省缺少产科床位4700张,缺少儿科床位近1万张。
对此,国家卫计委今年9月就提出,要着力缓解产科“一床难求”问题,力争“十三五”时期增加产科床位8.9万张、增加产科医生和助产士14万名。
在地方层面,已经有政府及医疗机构采取了措施。例如,北京此前提出,要通过调整科室病房、购买民营机构产科病房等方式增加产科床位。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妇产医院取消了产科特需病房,将产科特需病房改为普通病房,增加了18张床,产科床位达到240张。
全面两孩实施满一年取消生育限制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一年
3.产假陪产假制度完善了吗?
在休假制度方面,目前,已有至少29个省份出台了新修订的地方版计生条例,明确产假、陪产假期限。且上述省份均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了本地的产假期限。
例如,重庆新修改的计生条例中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日。
另外,重庆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陪产假方面,29省份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
4.民众的生育意愿如何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就有专家分析称,政策预期效果可能受到实际生育意愿影响。目前,民众的生育意愿究竟如何?
2016年12月,全国妇联发布了一项针对北京、辽宁等10省(市)21个市(区)0岁-15岁儿童父母的调查显示,53.3%的受访一孩家庭不想生育第二个孩子。
对这一数据,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部长陈晓霞分析称,由于生育成本、经济负担、照料负担等问题,相当一部分家庭存在“不敢生、不愿生”现象,已经生育两孩的家庭对于相关公共服务和家庭教育指导提出新需求。
5.全面两孩会是生育政策调整“终点”么
从独生子女到“单独两孩”、再到“全面两孩”,为应对不同时期的人口问题,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经历了不断调整和完善。未来,生育限制会否进一步放开?
2016年11月,由中国社科院人口所主编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发布。《报告》称,“全面两孩”并不是生育政策调整的终点,应该根据实际的生育指标发展变动趋势,及时做出调整或保持生育政策的决策,以调节人们的生育行为适应社会、经济、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报告》提出,为避免落入“低生育率陷阱”,中国未来可能需要进一步放宽生育限制,甚至取消生育限制。
不过,2016年两会期间,当被媒体问及中国何时会全面放开生育政策时,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曾表示,没有时间表。
她强调,国策要坚持,生育政策会根据每一个阶段人口发展的趋势来进行科学的研判,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做出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