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你知道犯罪构成吗?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犯罪构成的相关法律知识。
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内容案情简介
被告人:皮某,男,46岁,原系某市巨蜂葡萄园经理,非国家工作人员。
被告人皮某作为集体企业某市巨蜂葡萄园经理,为生产急需,于1990年8月25日以巨蜂葡萄园的名义,向某市信托投资公司贷款人民币10万元,由某市服务公司粮油商行担保。
贷款前,粮油商行经理商某提出,要皮某从贷款中拿出5万元借给该商行用于偿还谷子款,数日后即归还,否则不为皮某作贷款担保。皮某考虑到这笔贷款是用于农业投资,周期长,风险大,有资格又愿意担保的单位一时难找,便同意了商某的要求。
同年8月28日,巨蜂葡萄园直接以汇票的形式向厦门的有关粮油商行偿还谷子款5万元。
皮某与商某商定了付息的时间和手续。此后,粮油商行资金周转不灵,还款不能兑现,皮某积极追付。案发后经一审法院判决前,这笔款的本息及罚息已全部归还某市信托投资公司。
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内容是什么
焦点问题
犯罪构成客观方面应具备哪些内容?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皮某的行为已构成挪用本单位资金罪,应以挪用本单位资金罪论处。
法理分析
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犯罪客观方面的事实特征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等。
其中,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构成所不可缺少的要件,危害结果是绝大多数犯罪构成所必需的要件,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仅仅是某些犯罪构成所必需的要件。
具体而言,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表现的人的危害行为,是在人的意识和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类型。
所谓作为是指积极的行为即实施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指消极的行为,即不实施依法应当实施的行为。刑法意义上的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给客体即社会主义社会关系造成的危害,又具体分物质性的危害结果和非物质性的危害结果两种类型。
此外,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也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重要内容,查明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为追究其刑事责任提供客观基础。
结合上述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基本原理,查明皮某的行为是否符合挪用本单位资金罪的客观方面的要件是其关键所在,我国《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构成挪用本单位资金罪,其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件:
其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具体为本单位的使用权,同时也要一定程度上侵犯了财经管理制度。
其二,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
其三,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其四,在主观方面出自直接故意。
本案被告皮某系巨蜂葡萄园经理,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其行为完全符合挪用本单位资金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个要件。所以,应对其定为挪用本单位资金罪。因此,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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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的重要意义
1.犯罪构成是定罪量刑的法律标准
作为法律概念,犯罪构成就是确定某种行为是否犯罪的规格和标准,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负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首先,它是具体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只有具备了犯罪构成,才能构成犯罪。
其次,犯罪构成也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法律标准。各种不同犯罪的独特的特点,反映在每一个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中。因此,认真研究每一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准确定性、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关键。
2.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一个人之所以要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其基本的依据就是行为人的行为具备犯罪构成。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决定了刑事责任的有无;具备什么样的犯罪构成,决定了刑事责任的程度。(应当指出,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是决定刑事责任有无的唯一的依据,但决定刑事责任轻重的因素除了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外,还包括一些非构成要件的事实,如犯罪前后的表现等。)
因此,是否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首先要查明某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行为只有符合了犯罪构成,才能认定为犯罪,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3.犯罪构成所我国刑法理论的基础和核心
犯罪构成理论在刑法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国刑法理论的基础和核心,贯穿在整个刑法学体系中。刑法中的许多理论问题,都与犯罪构成的基本理论息息相关。研究刑法理论,其关键就是掌握犯罪构成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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