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重复投保 关于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规定

  你知道交强险吗?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交强险的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规定

  根据《交强险条例解释》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保险合同的订立,由投保人提出保险请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成立。投保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是投保人请求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意思表示,是一个合同要约,非经保险人接受,不产生保险的法律效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必须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投保行为不仅要具备合同要约生效条件外,投保人还要具有要约能力,即投保人可以自己行为订立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能力,并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点,对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投保行为,《条例》还提出了以下三点要求:

  1、选择一家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

  2、提出保险要约时,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等重要事项;

  3、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此外,《条例》还从相反方面对投保人提出了限制性要求:在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外,向保险公司提出其他附加条件。

  不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指没有投保或者没有按照《保险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投保,且未能签订合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是否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是否有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标志。

  必要时,可以检查其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对于不能提供保险标志或者保险合同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其机动车辆,并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当事人的车辆,应该按照有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依法行使职权。

  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后,应当妥善保管机动车辆,在扣留时,不得不正当使用、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则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退还扣留的机动车。

  在扣留或者退还过程中,造成当事人机动车损害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多数情况下,责任人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但赔偿的主体仍然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赔偿后,再向具体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追偿。

  相关阅读:

  交强险的赔偿相关问题

  赔偿范围

交强险重复投保 关于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规定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免责不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看过“关于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规定”的人还看了: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4629571/647901273.html

更多阅读

交强险第二年打折的计算方法 交强险第二年

简单来说,车主第一年投保交强险,需要支付的费用是统一的,但是第二年及以后需要支付的交强险,支付的保费是和上一年度的交通是否违章以及是否发生有责任交通死亡事故联系的。车主如果想在交强险上节约开支,那么就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违反

交强险过期晚交有处罚么? 车辆交强险过期处罚

交强险过期晚交有处罚么?——简介交强险条例中明确规定,交强险为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二条指出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交强险。交强险过期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主要区别及案例 交强险 三者险

交通强制责任险:就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不能挂牌和验车。而且在《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的第七条有明确规定,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应当登记机动车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日期和

交强险条例解释全文 党组工作条例全文

交强险条例解释:第一条【交强险条例立法宗旨】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解释】本条是关于本

交强险到期忘记续保怎么办 交强险续保

交强险是按照国家规定对车辆征收的强制性险种,这是对车辆来说最基本的安全保证,每一个车主都需要按时缴纳交强险。但是有些车主由于工作比较忙碌,所以忘记购买交强险,那么出现这样的情况后车主该如何处理呢?当出现这样的情况后,及时续保

声明:《交强险重复投保 关于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规定》为网友橙家菇凉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