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务政策对于维护华侨华人生存和发展合法权益,涵养侨务资源,实现与广大华侨、归侨和侨眷形成新团结、新合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侨务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落实侨务政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好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动各族人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共同发展繁荣。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中华民族大家庭必将更加幸福安康。
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我们要认真落实侨务政策,保障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必将不断增强。
北京市归侨子女高考身份报考通知各区侨办:
为落实党和政府对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的照顾政策,北京市侨办定于2016年10月23日至11月25日期间,为在京参加2017年高考的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办理身份证明。请各区侨办要做好侨胞引导和政策解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B区9、10号市政府侨办窗口(出行方式及电话见附件1)。
咨询电话:89150061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侨办窗口”(以下简称市政府侨办窗口)提交《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办理高考身份证明申请表》及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表见附件2)。
2.市政府侨办窗口初审、复审后,向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报考大专院校身份证明》。
三、提交材料
(一)归侨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证明
1.考生父(母)亲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户口簿》;
2.考生父(母)亲与考生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经我市公证机关公证出具的亲属公证或归侨档案所在单位(司、局级)统战(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归侨与考生亲属关系证明;
3.考生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华侨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证明
1.考生父(母)亲在国外定居的,应持我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京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公证书、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华侨身份认定所需的出入境记录等材料(华侨身份认定标准及需提交材料见附件3);
2.考生父(母)亲与考生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经我驻外使(领)馆或我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公证;
3.考生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三)归侨学生身份证明
归侨学生本人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户口簿》、《身份证》。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身份证明
1.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需提交具有参加北京市2017年高考资格的相关证明;
2.相关身份证明按本通知的要求提交,其中归侨的有关证明需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侨务部门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