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财政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后段工作思路
一季度,我县财政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要求,坚决“促增长、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实现了开门红。
一、2015年一季度所做主要工作
1、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一季度,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07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18万元,增长37.10%。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871万元,占一季度应完成任务数2880万元的64.97%,尚有收入缺口1011万元;地税部门完成8875万元,占一季度应完成任务数8758万元101.34%,已完成序时进度;财政部门完成37万元。财政总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0589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98.20%。
2、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建股、预算股在三月研究了中央和省相关产业政策、扶持重点,特别盯紧企业技术改造、省新立的林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津补贴专项补助、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等各类项目,在三月份会同各相关科局积极争资争项15个,拉动了财政收入的增长。
3、加强政策研究,千方百计组织收入。坚持把实现财政增收作为经济工作的出发点,切实加强税收政策,大力组织收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一是在一季度深入分析我县多年来财税收入增长变化的趋势和规律,按照2015年县政府确定的财政收入任务,抓紧、抓早、抓好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强化目标考核。二是督促税务部门认真研究税源结构变化情况,挖掘税收潜力,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4、继续推进财政改革工作。立足精细化管理,在三个方面加大改革力度,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出实招。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的部门,拟定出台《安乡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县国有资产按照“合同统签、票据统开、税费统缴、资金统管、收入统拨”的“五个统一”原则处置资产和拍卖公共资源。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出售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均为政府收入,全额缴入县非税收入汇缴算户;纳入综合预算管理。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全覆盖。2015年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延伸到全县二层单位,实现了全县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无特殊,即:“一无特殊单位,二无特殊资金,三无特殊支付,四无特殊账户”。三是实行项目启动前审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2015年我县实行项目启动前审批制度,凡3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及基本建设项目启动前必须报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审批。对符合条件但未实行项目启动前审批制度的项目,县财政不研究项目资金方案,不拨付项目资金。
二、后段工作思路
(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进一步健全优先发展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二是完善民生财政建设的保障机制。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推行社会养老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加大财政支农投入。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加大水利建设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提高村级补助标准。四是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抓好水乡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业节能减排,大力支持“生态安乡”建设。
(二)着力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高管理质效。一是继续推行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二是做好预算绩效评估工作。积极构建预算、执行、监管“三位一体”的大监督格局,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依法监管,努力提高为民理财能力。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推行阳光财政,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逐步实现项目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的公开化,增强理财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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