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如何查询医保余额?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福建医保查询方法,希望对您有帮助。
福建医保查询方法如下注:查询密码的初始值为888888,登陆后请立刻修改
其它查询方式:
1、直接到当地的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或缴费的银行、定点医院查询;
2、按照福建省医保中心(省级)或各地市医保中心公布的网站、短信、电话等方式查询。
3、本站查询,直接点击上面各地市的链接进行查询。
福建省医保电话查询
福建省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591-87603808),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福建省医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福建省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五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03808
基金征缴科 0591- 87547710、87531601
网址:http://www.fjrs.gov.cn/zyzw/ylbx_25013/
拓展阅读:福建2016年最新社保政策
福建省养老保险新政出台 农户在城镇就业两类情况可办职工社保
今后,两类持《居住证》农村户籍人员,可纳入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社保范畴。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城镇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这是记者1月15日从宁德市社保中心获悉的。
对象:两类人员纳入范畴
为推进福建省城镇化建设,完善养老保险衔接政策,近日,省人社厅发出关于在福建省城镇就业的农村户籍居民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相关事项。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宁德市将按照省里的通知要求执行。
根据通知,持有《居住证》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居住地从事个体经营(无雇工)以及灵活就业的,本人自愿,可以城镇个体经营者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城镇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的,持有《居住证》的,可在城镇居住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另外,尚未取得《居住证》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可先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取得《居住证》或在企业等用人单位就业时,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关系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
程序:向城镇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想要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可向城镇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其中,符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从事个人经营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向城镇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
符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向城镇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
缴费基数:每人每月缴纳320元
根据通知中明确的缴费办法,缴费方式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将按福建省城镇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执行,并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同步调整;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划入社会统筹基金。
据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福建省城镇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1600元,缴费比例为20%,即每月缴纳320元。
养老保险待遇: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通知明确,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并从缴费年限满15年的次月起办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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