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湖北高考志愿填报全面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志愿,在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填报各批次、各科类志愿。下面爱华网小编分享了下面爱华网小编分享了,希望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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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加分新政:农村独生女高考不再加分
2017年高考加分优录新政,取消了有9年历史的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这也是我省目前唯一的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不过,在4类可优先录取的项目中新增了5A级青年志愿者。
按最新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
与去年不同的是,我省今年取消湖北省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自2009年实施的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是我省一项地方性计生奖励政策,也曾是我省唯一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该规定为: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湖北省招办提供的数据显示,仅2014年湖北省共有15862名农村独生女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其中超过6500名考生因高考加分而圆了大学梦。2016年高考,湖北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分值降低,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
另外,今年新增了一项“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5A级青年志愿者约占青年志愿者总人数的5%。
外省随迁子女可在湖北报名高考
2017年湖北省继续接受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高考。湖北省户籍的应届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应届生,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不得在借读学校报名。湖北省户籍的往届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各地不得接收户籍和学籍都不在本地的应届生报名。
户籍在湖北,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湖北省户籍的社会人员和转业、退伍军人及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湖北省不接受外省考生借考。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省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湖北申请报名:具有湖北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或者中等职业教育学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报名。
2017湖北仍将采用全国卷
2017年高考我省仍采用全国卷,新高考大纲的变化,对明年高三考生备考将带来不小的改变。
据介绍,新考纲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在高考考核目标中适当体现核心素养的要求,体现素养导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语文是将文学类文本阅读、实用类文本阅读设为必考内容,以适应高校对新生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要求;数学减少选考模块“几何证明选讲”,物理科是将以往的动量和近代物理等选考内容列为必考,目的是满足高校对人才选拔和未来培养的基本素质要求,又有利于引导中学教学加强对物理基本理论的教育教学。数学、历史、地理、化学等科删掉了部分选考内容,以减少重复考查。
此外,考试大纲还增加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考核内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凸显育人导向。如,在语文中增加古代文化常识的内容,在数学中增加数学文化等内容。新考纲的考试说明中对各个考核目标进行具体解析,根据近年来题型的变化,更换题型示例的样题,便于考生理解和复习备考。
梳理发现,语文、数学、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都进行了调整,英语科目并未出现在其中。
湖北新高考选考办法出炉
从2018年起,所有高中生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13个课程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同时,该办法也是我省“新高考”改革的重要配套方案。,我省将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13个课程科目,全部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形式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其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由全省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和美术)、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由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信息技术、外语等科目待条件具备时实行全省统一机考。
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特长及高校各专业招生基本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应在首次报名参加全省统考科目报名时确定3门选考科目,选定后不得更改。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科目每年组织两次考试,分别安排在6月和12月,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考对象,包括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是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我省“新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的,该办法将于2017年开始试点,2018年全面实施,2021年整体与“新高考”对接。
我省自2018年秋季对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全面建立和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制度,2021年整体与高校招生录取改革全面对接。省教育厅发布《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确定语文等13个科目为必考科目,所有高中在校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我省将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中选择一定范围开展学业水平考试试点;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全面建立和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到2021年高考录取将首次用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这个时间倒推,目前正在读初二的学生,将是我省第一批面临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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