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寒假放假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临近结束,寒假即将开始。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前与下学期开学初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安排
1、学生放假安排
学生寒假时间原则上从1月21日(周四)至2月27日(周六),2月28日(周日、农历正月二十一日)报到注册,2月29日(周一、农历正月二十二日)正式上课。
学生封闭考试后,无课程设计的学生即可离校,有课程设计的,教务办要会同各系,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好学生完成课程设计后方可离校。
2.教师放假安排
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在完成本学期教学、实验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前提下方可安排寒假,未完成教学或实验任务的,须继续完成本职工作,各系部务必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3.机关工作人员放假安排
从1月25日(周一)至2月27日(周六),2月28日(周日)正式上班。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应在年(春节)前完成的切不可推至年后;离校回家或度假的教职工应提早返校,做好开学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假期值班安排
寒假期间,党政办、学工办、保卫办及各系等部门应安排人员值班,值班安排请于2016年1月19日前报党政办。值班人员要按时按规定到岗,及时妥善处理有关事务,党政办负责院领导值班安排。武装保卫办公室负责整个假期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三、其他安排
各系、机关各部门及单位在放假前应组织师生开展寒假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与假期;学工办要会同各系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安置和教育工aIhUaU.com/zl作,会同后勤办提前筹划安排好留校学生的春节团年饭等事宜;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具体事项,请保卫办专门研究布置落实。
假期确因工作需要加班,以后也无法轮休、补休的,各系、各部门应事先提出计划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交党政办汇总。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党政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