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各州(地、市)、县(市、行委)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处(室、局),厅直属事业单位,各事业局,省地质学会:
今年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地球日是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和省情、普及地球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践活动和重要平台。为做好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围绕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和各项事业中心工作,确定“十二五”期间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主题为“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各地举办具体活动时,可以使用统一主题,也可根据内容增加副标题。
二、活动时间根据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地球日活动从1天延长至1周,今年“第42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4月16日(星期六)开始,至4月22日(星期五,地球日当天)结束。
三、具体要求(一)组织开展纪念活动。
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条件,结合当地实际,策划开展主题宣传、互动实践、展览展示等系列活动。
各事业局、省地质学会要面向一线找矿、测绘技术人员,邀请专家组织开展一场地质找矿、测绘理论技术方法的培训会议讲座。地球日当天也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开展有特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省国土资源博物馆(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在活动周期间继续向全社会开放,要围绕地球日主题做好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宣传活动,继续做好“三个一”活动,即一场专题展览,一场科普报告会,一个青少年互动活动。
省国土资源科技信息中心具体承办省厅地球日当天的街头宣传活动;协调西宁市国土资源局落实西宁地区宣传活动地点、内容和方式;负责活动周期间各单位各项宣传活动的协调、联络和宣传报道工作。
全省各地、各单位统一在4月22日上午进行街头宣传活动。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媒体宣传。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教育、科技、环保等部门的合作,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以及企业,以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宣传活动。
要认真细致做好地球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地球日前后免费开放的单位,要做好组织工作,根据需要适当控制、疏导人流。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手机等多种媒体渠道,采取开展活动专栏、发送手机短信、实时交流互动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加强对国土资源工作的了解,发动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支持和参与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活动周主题宣传材料由省国土资源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制作、征订和发放,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征订。
(三)做好信息反馈和总结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主动与省国土资源科技信息中心加强联系,做好活动周宣传工作信息反馈。活动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4月30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含图片)反馈给省国土资源科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