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原车主): 乙方(买方/新车主):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 厂牌型号: 初次入户时间: 年 月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颜色:
甲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非法改造、改装;无遗留经济抵押(银行按揭);无未处理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
二、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附件(打√或×,):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本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机动车登记证书 □钥匙 套 [必需项目] □备胎 □随车工具 □ 说明书/保养手册
□保险单卡发票 其他:
三、车辆价格和付款交接
1.车辆成交价格:人民币(大写):贰万陆千元整(¥26000.00 元),此价格包含:养路费、随车保险、车辆过户费用、保险过户费用。
注: 养路费时间至:08年1月31日 保险时间至:08年10月11日
2.车辆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贰万陆千元整(¥26000.00 元)
乙方将购车款贰万陆千元一次性划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收到全额车款后,如过户不成,甲方全额划还车款,本协议不再生效。
3.车辆过户后在续办保险过户时,甲方予以协助。
4.车辆在过户的车管所交接。
四、如过户不成,由过错方承担对方的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甲乙双方的协议补充条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车辆过户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办结车辆过户日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过户车管所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