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是让学生走进春天,拥抱大自然,感受成都历史文化名城的深厚文化内涵,领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风采,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
我校七年级全体同学将于2011年4月2日10:00—15:00到中海国际社区公园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园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为了确保本次活动的安全,实现活动安全事故“零”目标,特制定本预案。
一、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黎安东校长
副组长:刘昊主任
组员:傅燕老师、彭祖江老师
职责:
1.负责活动场地的勘察和活动的组织,确保无安全隐患。
2.负责活动前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每个成员确保活动期间通信畅通,时刻保持联系。
二.工作要求
1.3月30日,由黎安东校长组织召开实践活动协调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安全责任到人。
2.班主任利用周五班会课布置工作,分小组,制定组长,落实职责,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3.4月2日上午9:40学生集中到操场,黎安东校长、刘昊主任进行活动安全教育。
4.参加活动的全体教师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参加活动的教师要安全的将学生带出校门,安全的将学生带回学校,实现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事故“零”目标。
6.在活动过程中,发现意外情况及时汇报,妥善处理偶发事件。
7.活动期间,带队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有意义的活动,全身心为学生服务。
三.处理事故的职责
街道发生事故报告后,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四.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及时汇报你,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时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书面记录。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做好学生的护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