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坐飞机之前都有这样的疑问,毕竟如果因为之前的考虑不周到而造成了无法登机或者私人物品无法上飞机而被查没,都会造成对个人的损失,凡是有可能对飞机安全造成危协的东西,或者是因各种原因无法通过安查的非法物品,都是无法带上飞机的,因此在坐飞机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法律以及民航部门对于坐飞机不能带什么东西的相关规定。今天小编带给大家的是坐飞机不能带什么东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坐飞机不能带的物品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器械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
1、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雾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发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 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物。
(五)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十)我国解除对飞美航班旅客随身携带普通打火机的限制,但“火炬式打火机”并不在此解除限制的范围内。由于该类打火机火焰燃烧状态非常强烈,短时间内温度可以达到2500度,对飞行安全存在较大威胁,旅客携带此类打火机登机仍将不被允许。
(十)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的有关规定:
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包括:附件一规定的物品之外,其他 可以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锤、锥、加 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十一)旅客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00ml的液态 物品,液态物品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对于部分配备足够数量液态物品安全检查设备的机场,液态物品经设备检查无疑后,可不再执行开瓶检查要求。其它超出部分需要办理交运。旅客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液态物品可以带上飞机。
(十二)旅客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等液态奶制品(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或其它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证明,在药店购买的除外),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