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手术期即从病人决定需要手术开始至术后基本恢复生理功能的一段时期。爱华网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围手术期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范文篇一(一)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IV、梅毒抗体)
2、手术前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原则上由科主任负责签字,同时经治医师签字,科主任无法及时赶到时,为抢救患者依次由科室副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签字,至少2名医师签字,同时院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写明当时的患者病情需要紧急抢救,无法联系到患者家属的具体情况抢救结束后书面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由医务科备案。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病案中。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6、手术前患者应根据医院手术确认制度,做好患者身份识别工作,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邀请患者及患者家属参与手术部位的标记工作
(二)手术当日管理:
1、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按照医院手术确认制度及工作流程,做好患者身份、手术部位及手术方式的确认及核查工作,认真填写《手术安全核对表》。
2、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及相应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3、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在决定术前未确定的脏器切除,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务处或主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实施。
6、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效期,条形码应贴在手术护理记录单的背面。
7、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标本名称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8、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8、严格执行手术风险评估制度,认真填写《手术风险评估表》。
(三)术后管理:
1、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或外科监护室)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小时随访且有记录。
3、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范文篇二一、目的:为规范对本院手术患者的围手术期管理,保障手术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院进行的手术,重点是在手术室进行的手术。
三、相关概念
1、择期手术:指针对非急性病情,可在充分的术前准备后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的手术,例如良性肿瘤切除术、腹股沟疝修补术等。
2、限期手术:指针对非急性病情,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后进行的手术,例如恶性肿瘤根治术。
3、急诊手术:指针对急性病情,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必要的术前准备后进行的手术,包括普通急诊手术和抢救危重患者的特急手术,前者例如外伤清创缝合等手术,后者例如针对腹腔内大出血等手术。
4、围手术期:是指从决定手术治疗时起,到与本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为止的一段时间,包括术前、术中、术后三个阶段。
四、术前准备管理
(一)手术前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手术情况进行相关检查:
1、对择期和限期手术,术前应完成以下检查并获得结果:
反映患者生理状态的心电图、胸片、血/尿/粪常规、凝血功能、电解质、血糖、肝功能、肾功能及术前免疫(HBV、HCV、HIV、梅毒筛查)等检查,与术前诊断及手术有关的影像学等检查。
2、对普通急诊手术,术前应完成上述检查中的血液检验项目,并至少获得以下检查结果:血常规、凝血功能、电解质、血糖及手术必须的影像学等检查。
3、对抢救危重患者的特急手术,开通绿色通道,术前应完成上述检查中的血液检验项目及手术必须的影像学等检查,并在等待结果同时争分夺秒进行手术。
4、对估计术前、术中出血量大的手术,术前需完成备血检查。
(二)各级医师应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及禁忌症,评估病情和手术风险,制定适宜的手术计划或方案,包括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情况或风险及其应对措施,必要时组织术前讨论。
(三)若为重大手术,应按相关制度履行报告审批手续。
(四)患者术前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生理状态或基础疾病,应予以纠正,必要时请相关专科会诊处理。
(五)术者须具有相应的手术资质,术前亲自查看患者,掌握相关情况。
(六)术前履行告知义务,签署手术相关知情同意书,拟输血治疗患者应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七)手术医嘱原则上应在完成术前检查、病情评估及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后下达,同时应填写手术通知单,提前通知手术室。特殊体位、特殊器械物品、感染手术等特殊情况应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急诊手术应标明“急”或“特急”字样。
(八)择期和限期手术通知单由科主任签发,于术前一天上午11:30前送达手术室;急诊手术通知单由科主任或二线值班医师签发,可先进行电话通知,后补送手术通知单。
(九)麻醉手术科在接到手术通知后,应根据手术情况做好人员、手术间安排及有关物资准备,安排有资质的麻醉医师对患者进行术前访视,评估病情和麻醉风险,制定适宜的麻醉计划,做好麻醉前准备,包括麻醉同意书的签署。
(十)同一专科同一日多个择期手术尽量安排接台连续进行,特殊情况由麻醉手术科与手术科室协调解决。
(十一)手术医嘱下达后,责任护士应按医嘱及护理常规做好各项术前准备,若发现可能影响手术的情况,例如:患者病情变化、女性月经来潮、未按医嘱禁食等,应及时报告主管医生,主管医生初步评估处理并报告术者,通知麻醉手术科,必要时延迟或取消手术。
(十二)在麻醉手术前,应由手术科室按规定完成患者手术部位标识。
(十三)术前应按规定完成相关病历记录并整理,病历资料随患者一起送入手术室。
五、手术日管理
(一)手术室开始接收择期手术患者时间为上午8时,各手术间第一台择期手术开台时间为上午9时前。
(二)急诊手术和接台手术患者的接收,应由麻醉手术科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安排,提前通知手术科室并确定接收手术患者的时间。手术科室未与麻醉手术科沟通,不得擅自将手术患者送入手术室。
(三)手术有关人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器械护士、巡回护士、保洁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做好相应准备,并履行各自职责。
(四)进入手术室人员应严格遵守无菌观念和手术室管理规定,不得随意走动或串岗。
(五)手术室人员在接收手术患者时,需与手术科室人员进行交接,共同核查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标识、病历资料等信息并确认后方可接收患者。
(六)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后,麻醉手术科应派专人予以监护,患者麻醉期间麻醉医师应全程监护,保障患者安全。
(七)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应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防止手术错误。
(八)麻醉或手术过程中遇到困难,或出现计划外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生进行指导并处理,必要时申请术中会诊。若需改变麻醉或手术方式应重新履行知情告知并签署同意书。
(九)术中输血由麻醉医师主导,遵循输血技术规范,若输血超出术前计划,需改变输血成分或方法的,应及时完善相关检查,重新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十)手术期间,手术医师和器械护士不得接听电话,手术有关人员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十一)手术离体组织必须进行病理学检查。术中冰冻病理学检查,应由手术科室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病理科。病理学检查标本由术者或术者授权的手术医师取样,并按规定处理及标识,与病理检查申请单一同放置,由手术室安排专人送检。废弃组织按医疗垃圾有关规定处理。手术离体组织必要时由手术医师向患方展示并说明。
(十二)手术开始前及结束前,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应共同完成手术器械和物品清点并确认无误。
(十三)在患者已进入手术室后,因故不能手术的,须报告手术科室主任和麻醉科主任,由术者(或手术科室主任)、麻醉科主任与患方充分沟通,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取消手术,同时报告医务科备案,必要时予以协调。
六、术后管理
(一)手术结束后,由麻醉医师和术者根据患者麻醉恢复情况及病情共同决定患者去向(麻醉复苏室、普通病房或ICU),拟转科患者、重大手术或危重患者应提前联系目标科室,待患者情况相对稳定后方可送出手术室。
(二)普通局麻手术患者由手术室护士护送,其他麻醉手术患者由手术室护士和麻醉医师一同护送,危重患者或重大手术患者由手术室护士、麻醉医师及至少一名手术医师一同护送至病床,并进行床边交接。
(三)术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
(四)密切监测术后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主管医生和术者按时查房,适时进行术后病情评估,制定术后医疗护理计划或方案,积极预防并处理手术后并发症,向患方做好术后病情告知工作。
(五)麻醉医师应按时对麻醉术后患者进行访视,对术后镇痛治疗患者进行规范管理。
(六)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按规定及时完成术后有关病历记录。
七、其他情况
(一)门急诊、病房小手术室原则上只允许进行局麻下的小型体表手术,手术安排由手术科室自行决定,其他事项参照上述条款和有关规定酌情执行。
(二)介入室原则上只允许进行介入手术,由患者所在科室提前通知介入科并提出手术需求,介入科确认手术时间并做好相应准备。若需麻醉医师实施麻醉,应在确定手术时间后由患者所在科室填写手术通知单送达麻醉手术科,后者配合做好人员安排。其他事项参照上述条款和有关规定酌情执行。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范文篇三围手术期即从病人决定需要手术开始至术后基本恢复生理功能的一段时期。术前期可能数分钟至数周不等术后期的长短可因不同疾病及术式而有所不同。围手术期处理的目的是为病人手术作好充分准备和促进术后康复。制定围手术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更好地落实术前准备内容及术后康复措施,是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术前管理
1、各经治医生必须非常熟悉手术病人的病情,包括病人及家属对疾病的认识、心态、经济状态等等。
2、经治医生必须请科主任或上级医生查房,共同讨论决定病人是否手术及手术时机,总住院要严格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各级医生手术权限安排手术。
3、所有择期手术及部分病情严重的急诊手术均应经科主任审批,四类手术需填手术审批表,疑难重症大手术、高风险手术、多科联合手术,由主任医生或科主任审批并报医务科备案,致残手术、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由科主任报医务科,由主管院长审批后进行。
4、主刀医师亲自与病人或家属术前谈话,谈话内容要真实、客观、通俗、易懂,并与病人及家属共同完成手术同意书签字。
5、手术通知单应由总住院或科主任统一填写,各项目(包括参观人员)均需详细、准确填写到位,如手术室要求接台,科室需配合手术室,自行将接台顺序排好。
6、择期手术,手术通知单需10∶30前送至手术室,急诊需术前30分钟电话通知手术室,随后送手术通知单,并标明“急”字。
7、麻醉医生须于手术前日亲临病房查看二、三、四类手术病人,了解病情:患者身体状况、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再决定麻醉方式,同时了解术前准备情况,如准备不充分有权暂停手术并在病历中写出麻醉评估意见。
8、手术当日病人作好术前准备后,由手术室7∶30带病历将病人接往手术室,手术室护士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历、手术安排表后方可推入手术间。
9、患者入手术间前,手术室护士应在准备间为患者脱去自身衣服,换上手术服。
二、术中管理
1、手术医师须9∶00前进入手术室,进手术室后必须遵循手术室管理规章制度并协同麻醉医师再次确认手术病人姓名、手术部位。
2、麻醉医生及手术间内所有医护人员应注意语言交流严肃性不得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时刻注意尊重病人。
3、术中遇到困难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应暂停手术,拟请上级医生或医务科进行术中会诊。术中如需调整手术方式或扩大手术范围需由主刀医师与病人家属谈话,征得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施行。
4、术中急需用血,巡回护士负责催促各环节争分夺妙在最短时间内将血送到手术间,化验室必须配合以最快速度合血。
6、术中麻醉医生不能离开病人头侧,所有术中用药及抢救设备须术前准备好,除一、二类手术同时照看两台时可偶尔离开外,任何时候均应守护在床头,严密监视生命体征变化。
7、所有手术均应尽可能派器械护士上台,所有手术器械敷料必须清点数目。巡回护士需严密注意患者肢体摆放是否合适,有无压疮及患者冷暖情况。巡回护士如只看护一台手术,手术过程中离开手术间不得超过两次。
8、手术过程中非手术人员(修理工、担架工)不得入手术间,如特殊情况,进手术室需戴口罩、帽子,穿手术衣或参观衣,否则不允许入内。
9、全麻病人拔管后待生命体征平稳,完全复苏后方可送回病房且须有麻醉医生陪同。
三、术后管理
1、巡回护士术毕提前15分钟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受病人准备,由麻醉医生、经治医师将病人送返病房,麻醉医师向经治医生交接术中用药,输血输液量及生命体征变化等情况。
2、术后医嘱应由主刀医生开具或按主刀医生意见经治医生开具。
3、破坏性较大手术病人,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术前评估合并脏器功能不全病人,原则上术后先送监护病房,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转回病房。
4、麻醉师与病房护士应床头交接病人,检查患者身体各种束缚带是否已解除?各种管道是否通畅?引流情况要记录。
5、手术当晚值班医生要主动巡视手术病人,主动为患者镇痛,不能坐等病人叫唤。三、四类手术,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病人,主刀医师及主任要亲自查房。
6、手术记录应由主刀医生按《病历书写规范》格式书写,必须及时、真实、客观、详细描述手术过程、病灶情况、术中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包括术中会诊及与家属谈话内容)。
7、术中切除组织必须送病检,不能主观臆断,以免误诊。
8、麻醉医生术后至少随访病人一次,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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