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基本的保障。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指南报销条件
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办理材料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
2.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医院须加盖公章);
3.未联网的医院须开记帐专用表,联网的医院特殊情况须开记帐专用表;
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5.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
6.中药复式处方;
7.出院病情证明。
办理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比例
市医保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92%
二级医院 90%
三级医院 85%
年满50岁增加2%
年满60岁增加4% 例60岁 89%(三级)
年满70岁增加6%
年满80岁增加8%
同理递增,不超过100%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档次 缴费 卫生院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档 100 65% 60% 55% 35%
二档 200 90% 80% 65% 50%
三档 300 90% 85% 80% 65%
学生 120 90% 80% 65% 50%
省医保报销比例
在支付比例公式(年龄*0.2+75)÷100基础上
50-59岁增加2%
60-69岁增加4% 例60岁87%+4%=91%
70-79岁增加6%
80-89岁增加8%
同理递增,不超过100%
办理地址
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社保大厦
电话:028-87706251
城乡医疗与工伤保险处(成都人社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
电话:028-61888217
2017年成都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一)基本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60元/人·年、320元/人·年两个档次。
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460元/人·年、230元/人·年两个档次。
缴费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医疗待遇享受时间:2017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大学生为2016年9月1日零时至2017年8月31日24时)。
报销比例一览表:
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6个月等待期(学生、儿童除外)。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待遇有哪些?
(一)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持社会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即可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