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是行政行为 土地出让行为的定义与种类

  土地出让方式是土地使用权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那么你对土地出让行为有多少了解?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土地出让行为的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出让行为的定义与种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或者挂牌出让。

  协议出让是以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招标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出让是行政行为 土地出让行为的定义与种类

  拍卖出让是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挂牌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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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出让存在的问题

  在土地出让流程中,所表现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类:

  1.土地审批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随意划拨土地,违法审批。一方面,划拨供应一些本应作为经营性土地出让的土地,造成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和单位私下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违规出让土地,而协议地价大大低于土地的市场价格,使得大部分本应由国家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白白流失。

  2.暗中指定土地的中标人或竞得人。在土地招拍挂过程中,针对性地设置前提条件和附加条件,缩小竞拍者的范围,使大部分投标、竞买者无条件实现中标。

  3.进行商业贿赂,获取投标内部信息,使得国有土地招拍挂程序严重失去控制。

  4.评估过程中,一些专业人员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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