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对质量缺陷的有效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爱华网小编为你带来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范本,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范本篇一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南四湖~东平湖段输水与航运结合工程柳长河段输水航道工程(以下简称“柳长河段工程”)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规范柳长河段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备案和管理行为,以《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质量问题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与评定规程》(SL176—20XX)及相关专业规范规定,结合柳长河段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质量缺陷
依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质量缺陷指对工程质量有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与评定规程》,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以下质量问题属于质量缺陷:
1、发生在大体积混凝土、金结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中,处理所需物资、器材及设备、人工等直接损失费用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2、发生在土石方工程或混凝土薄壁工程中,处理所需物资、器材及设备、人工等直接损失费用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寿命。
又《质量责任追究办法》指出,质量缺陷系指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的检验项和检验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小(混凝土工程小于20万元、土石方工程小于10万元),或处理事故延误工期不足20天,经过处理后仍能满足设计及合同要求,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及工程寿命的质量问题。
第三条 质量缺陷的类别
根据质量缺陷对质量、结构安全、运行和外观的影响程度,将质量缺陷划分为三类:
一般质量缺陷:未达到规程规范和合同技术要求,但对质量、结构安全、运行无影响、仅对外观质量有较小影响的检验项和检验批;
较重质量缺陷:未达到规程规范和合同技术要求,对质量、结构安全、运行、外观质量有一定影响,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和寿命的检验项和检验批;
严重质量缺陷:未达到规程规范和合同技术要求,对质量、结构安全、运行、外观质量有影响,需进行加固、补强、补充等特殊处理,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和寿命的检验项和检验批。
第四条 质量缺陷调查 发生质量缺陷,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步确认,明确责任单位。一般质量缺陷和较重质量缺陷由监理单位组织认定,报建设管理单位备案;严重质量缺陷由建设管理单位认定。
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范本篇二1、消除人为因素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
加强对施工人员“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质量意识教育,强化岗位责任制,定期组织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开展QC小组活动。
2、消除环境因素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
加强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合理组织,确保工序施工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3、消除施工方法不当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
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施工纪律,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方案及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严格操作规程,确保施工方法得当。
4、消除机械、检验、测量、试验设备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
(1)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先进、适用、性能良好、配套的机械设备。
(2)定期对计量、测试设备进行周期鉴定,保证检验、测量、试验的准确性,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计量设备和快速准确的测试技术,消除检验、测量、试验设备因素而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
(3)消除材料因素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 加强物资采购各环节的控制工作,实行定点、定量采购,严格按照《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进行控制,确保材料质量。
(4)做好技术交底及质量记录,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全面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掌握实用的各类规范,明确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参加人员应履行签字手续,形成状态过程的可追溯性。
2)总质检师应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做好工序质量检查记录,负责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签认,填写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事故(隐患)报告处理等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3)各隐蔽工程项目工序技术负责人,应熟悉设计图纸,吃透设计文件精神,搞好班组工前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质量记录。
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范本篇三1.作业目的
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任务就是要如何依靠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来事先预防,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质量事故,防止类似事故的重演。对于已经发生了的工程质量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处理时必须做到安全可靠,切实可行,经济合理,不留隐患,吸取教训,及时整改,责任明确,记录在案。
2.主办岗位 总工程师:代表甲方参与处置重大质量事故。
项目经理:协助总工程师处置重大质量事故,主持处置一般质量事故。
土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处置一般质量事故。负责当场解决轻微质量事故。
3.质量事故性质划分
凡是未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问题均属工程质量事故。其中:
3.1当场能整改处理解决的属轻微质量问题。
3.2不能当场解决,但经监理单位或甲方现场管理组与施工单位商量处理能妥善解决且返修返工费用在5000元至50000元(不含50000元)的属一般质量事故。
3.3将造成以下严重后果的属重大质量事故:
3.3.1直接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
3.3.2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损害的;
3.3.3影响主体结构安全,需要加固补强的;
3.3.4严重影响或丧失使用功能的。
4.质量事故的发现
土建工程师和设备工程师应每天巡视施工操作现场,同时考察监理单位相关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按约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及时发现工程质量事故的苗子。属于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或发现后不上报,不处理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岗位人员的责任。对于必须采取应急或保护措施的质量事故,项目经理必须监督施工单位立即实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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