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免疫宣传日由来
二十世纪80年代,我国政府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扩大计划免疫规划(EPT,Expanded Programme on Immunization),广泛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为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影响力度,促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保证免疫接种率和接种质量,有效地防止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达到最终消灭疾病的目的,1986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全国计划免疫工作协调小组,并确定每年4月25日为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以后每年全国都在这天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参加与计划免疫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对推动我国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起到很大作用。
计划免疫宣传日相关知识
儿童免疫预防接种,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涉及千家万户。80年代后,我国政府积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扩大计划免疫规划(EPI,ExpandedProgrrammeonImmunization)并积极开展工作。
为了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影响力度,促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保证免疫接种率,有效地防止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达到最终消灭疾病的目的,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确定,成立了全国计划免疫协调领导小组,并确定每年4月25日为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至此,我国已建立了完善的免疫接种程序:在婴儿出生24小时内,即进行乙肝疫苗接种,并在婴儿1周岁之前,完成程序中的所有基础免疫。
1986年6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全国妇联、广播电影电视部、经济贸易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布通知,成立全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协调小组和每年4月25五日开展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活动,其近期目标是实现国家“七五”计划提出的1990年争取“使全国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
计划免疫注意事项
1.接种的途径及剂量
不同的疫苗的接种途径、接种对象年龄及接种剂量有所不同。如果接种途径及剂量不当,不仅影响免疫效果,而且还会加重接种反应,甚至造成接种事故。因此在接种前应详细阅读疫苗使用说明书。
2.疫苗禁忌证
WHO规定具有以下情况者作为常规免疫的禁忌证:
⑴免疫缺陷、恶性疾病(肿瘤、白血病)及应用放射治疗或抗代谢药而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不能使用活疫苗;
⑵接种对象正在患有发热或明显全身不适的急性疾病,应推迟接种;
⑶以往接种疫苗有严重的不良反应者,不应继续接种;
⑷有神经系统疾病的患儿,如癫痫、婴儿痉挛等,不应接种含有百日咳抗原的疫苗。
3.预防接种反应
生物制品对人体来说是一种异物,接种后可引起有益的免疫反应,但也可产生有害机体的不良反应或变态反应。主要有以下副反应:
⑴一般反应接种24小时内在接种局部出现红、肿、热、痛等炎性反应,有时可能同时伴有发热、头晕、恶心、腹泻等全身反应。这些一般属正常免疫反应,不需任何处理,1~2天内可消失。
⑵异常反应少数人在接种后出现并发症,如晕厥、过敏性休克、变态反应性脑脊髓膜炎、过敏性皮炎、血管性水肿等。这些反应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其后果很严重,如不及时抢救,可危及生命。
⑶偶合病与预防接种无关,只是因为在时间上的巧合而被误认为由疫苗接种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