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1940-1962)
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1940年12月18日生于湖南望城县一个贫农家庭。7岁就成了孤儿,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新中国成立后,受到党和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被送入学校读书。1956年高小毕业后,在乡人民政府和中共望城县委会当通讯员和公务员,被评为模范工作者。1957年2月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后参加根治沩水工程、团山湖农场和鞍钢等建设,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
1960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入工程兵运输连。他立下誓言:“我要坚决做到头可断,血可流,在敌人面前决不屈服、投降……把我可爱的青春献给祖国最壮丽的事业。”入伍后,他刻苦学习毛泽东的著作,努力改造世界观,苦练杀敌本领,以强烈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自觉地为党分忧,经常想到国家和集体,克已奉公,把自己积存的钱全部支援人民公社和灾区人民。他在日记中写道:“我要做一个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人。”
1960年11月8日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升任班长。他除完成本职工作外,还想法为党多做工作,经常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做好事,助人为乐,“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入伍不到三年,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被评为“节约标兵”和“模范共青团员”,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
1963年1月7日,国防部命名其所在的班为“雷锋班”。同年3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毛泽东主席亲笔题词,号召全国人民“向雷锋同志学习”。周恩来总理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从此,全国广泛开展了学习雷锋的群众运动,涌现出成千上万个雷锋式的先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