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的养老保险最新政策是我们都在关注的,慈溪养老保险现如今有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慈溪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慈溪市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民生问题面对面”。我们今天节目的做客嘉宾是慈溪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陈泽辉,我们今天要聊的话题是有关养老保险政策的,大家如果有这方面的疑问,可以在直播页面留言区进行留言。
陈局长,你好!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
1、社会上反映养老保险种类比较多,主要有哪几项给大家介绍下?
经过近年来社保政策的逐步调整和归并,目前我市仍在实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有以下三项:一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社保”;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老百姓简称的“城乡居保”;三是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制度,也就是农民俗称的“土保”或“地保”。
2、从2015年1月1日起,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多个省市已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我市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会调整吗?能否为我们介绍下我市的社保缴费规定?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由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两部分组成,缴费基数原则上按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但低于上年度宁波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则按60%的最低限确定(目前为2447元);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合计一般为37.9%,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其中最主要的一项险种,缴费比例为22%,其中用人单位负担14%、个人负担8%。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宁波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目前为3262元),缴费比例为18%,其中雇主负担10%、雇工负担8%。
目前,我市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标准为538.4元,其中单位负担342.6元、职工个人负担195.8元;如果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最低月缴费标准为587.2元。
我市的社保年度为当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根据往年情况,宁波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都在以10%左右的比例增长,因此,从2015年5月1日起,那些按缴费基数最低限缴纳社保的人员,到时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就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上涨。
3、有群众反映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已经取消了,您能介绍下这方面的情况吗?
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它是一项地方性的养老保险政策,相对于国家政策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着缴费基数和养老待遇标准降低的情况,因此,老百姓把它俗称为“低保”。这项“低保”政策,我市早在2002年就已正式实施,三年后与宁波市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政策全面接轨,当时出台这项政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减轻我市广大企业和职工的缴费负担,降低参保门槛,政策实施10多年来,应该说也取到了预期效果。但随着2011年7月1日起国家《社会保险法》的正式实施,国家层面不断强化制度的顶层设计。根据宁波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的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已经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并轨。目前的基本情况是:从2013年5月1日起,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均不再允许缴纳“低保”,原先已经参加的也统一调整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2014年5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新申请参加“低保”的,也不再受理,但对原先已经参加“低保”的人员,则允许其继续参保缴费,今后逐步并轨。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今后按月领取养老金要符合哪些条件,是不是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
根据现行国家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要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二是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目前男性要年满60周岁、女性要年满50周岁。对于部分参保人员年龄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还不满15年的,须延后继续缴费至满15年。
参保人员已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在当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2张、缴费存折等相关资料到市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障办事大厅办理退休待遇核准手续,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可在每月10日后,凭指定存折到相关银行领取当月养老金。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参保职工和群众,今后若符合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申报办理退休手续,以免影响社会养老保险权益。
5、部分群众想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年龄已经有点偏大,能否允许他们一次性往前补缴?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一般情况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允许参保人员往前一次性补缴。因此,我们提醒广大职工和群众,如果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提前考虑,最好能在男45周岁、女35周岁前就缴费参保。当然也有例外,主要是对我市已参加土保的失地农民,这类群体如果要求从土保衔接转换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按政策规定往前补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土保对象,在一次性补缴1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从次月起就可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6、灵活就业人员往往会因为存款余额不足导致中断缴费,碰到这类情况他们该怎么办?
目前,我市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通过他们提供的银行指定账户按月扣缴养老保险费,如果因当月存款余额不足导致扣缴不成功的,建议按以下办法处理:如果是在同一社保年度内,即当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之间发生中断缴费的,只要在次年的4月10日前存足全年应缴的养老保险费用,我们仍会按原标准进行补扣,参保人员无须再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但如果超过这个截止时间仍没有补缴的话,本人需前往当地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或市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障办事大厅办理补缴手续,并且补缴标准要比正常按月扣缴高得多。因此,我建议大家尽量不要中断缴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大家都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比较高,您能为我们介绍下这方面的政策吗?
从总体上来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确实要比城乡居保和土保高得多,这也是近年来我市广大企业职工和适龄群众踊跃参保的一个关键因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具体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一是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与本人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直接挂钩,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一般情况下,本人退休时得到的养老金就越高。近年来,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我市已连续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目前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标准已达到1875元/月,远高于城乡居保和土保的养老待遇水平。
二是各类补贴。退休人员可在每年6、7、8、9四个月享受每月130元,共计520元的高温补贴;同时,根据往年惯例,在每年年末还能享受一次性春节补助费1500元。
三是死亡待遇。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统一为4500元;抚恤金按参保人员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最少为2000元,最多为25000元。
8、社会上对我市土保政策的评价比较高,您能否为我们简要介绍下这项政策的有关情况?
从总体上来看,我市的土保政策,性价比确实比较高,因此得到了我市广大失地农民的欢迎,这项政策的主要内容可简要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是关于参保条件,简单地说,应该是自二轮承包以来,土地被依法征用到一定数量以上,同时年满16周岁(在校学生除外)且具有本村社员资格的农户才可以参加。
二是关于缴费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的土保缴费标准分为:29600元、40600元、51600元三档。市、镇(街道)两级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缴费补贴,每人最高为7200元。
三是关于待遇享受,对于已缴费参加土保的人员,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土保待遇,待遇享受标准与本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相对应,目前三档待遇享受标准分别为每月 528元、578元、628元。
9、目前,我市参加城乡居保的人数也比较多,有关这项政策的一些情况我们介绍下?
相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土保,城乡居保的总体待遇水平确实要低一些,但对于那些因年龄因素或家庭经济条件无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暂不符合参加土保条件的这类群体而言,尽早缴费参加城乡居保也不失为一个合理的选择。这也是我市目前已有近30万人参加城乡居保的原因。
根据政策规定,对于2010年1月1日我市城乡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又没有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无需缴费就可以直接享受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190元)。对于当时未年满60周岁的人员,原则上应按年缴费,具体分为 8个档次,最低档为100元,最高档为2000元,供参保人员自由选择,参保人员到达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在一次性补缴满15年后可按月享受城乡居保待遇。政府对于按年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给予60至300元不等的缴费补助。
城乡居保的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养老待遇就越高。当前,我市城乡居保养老金最低为每月190元,最高为每月490元左右。参保人员死亡时,其家属还可以按20个月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的标准(目前为3800元)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10、目前,社会上对缴费参加养老保险已形成共识,但对于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还有很多困惑,您有哪些好的建议给大家?
总结这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我想大家可以把握好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年龄、就业状况和家庭经济收入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大体可分为以下三类情况:一是对于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员,特别是青年人,首选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旦参加工作就应该及早缴费参保;二是对于广大的失地农民,首先要参加土保,在家庭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要尽可能从土保转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去,那么晚年的生活能够得到更好保障;三是对于暂时没有固定工作单位也没有失地的这类群体,如果年龄合适又有一定经济收入来源的,也要优先考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龄偏大或没有经济条件的,则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保,这项保险分为八个缴费档次,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也是比较划算的。
11、有些人上述三项社会养老保险可能都参加过,那么这些养老保险是不是能转移衔接,还是说待遇能够叠加享受呢?
目前,我市已建立起了城乡居保、土保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衔接机制,参保人员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作出合理选择。土保对象或城乡居保人员,今后转移衔接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开始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就不再叠加享受土保或城乡居保待遇;土保对象同时又参加城乡居保的,到年满60周岁时则可以叠加享受城乡居保待遇。
12、刚才您讲到了土保人员可以转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具体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
目前,我市的土保对象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两项政策选择,可以选择宁波的政策,也可以选择我们慈溪的老政策。两项政策的共同点是,土保转基本养老保险,都可以享受最高为7200元的政府一次性缴费补贴;不同点是按宁波的政策可以办理往前补缴,但在按月缴费期间,政府不再给予额外补助;如果选择慈溪的政策,则不允许办理往前补缴,但在按月缴费期间,还可以享受每月75到120元不等的政府缴费补助。因此,我们建议年龄偏大的,可以考虑选择宁波的政策;那些年龄适中可以正常缴费满15年的,则可以考虑选择我们慈溪的老政策。
13、老百姓非常关心他们的养老待遇问题,那么政府在提升我市社会养老保障整体水平上会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养老保障整体水平,更好地保障各类参保人员今后的晚年生活,我们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安排:一方面是继续稳步提高各类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标准,在认真贯彻执行好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同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等因素,在财力许可的前提下,适时稳步提高我市土保、城乡居保等各类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另一方面是逐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的参保层次,对符合条件又具有一定缴费能力的人员,通过政策的激励引导,鼓励他们从城乡居保、土保转入到保障层次更高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全市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比例。
14、说到转保,现在慈溪农村合作银行新推出了一款“养老贷”产品,也是有关土保转社保的,您能为我们介绍下“养老贷”的有关情况吗?
大家所说的“养老贷”,简单来说就是银行提供贷款为条件符合“土保转社保”的老龄人员补缴一部分职工养老保险费,然后用拿到的一部分退休金每月还贷。具体来讲,“养老贷”的对象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但不超过65周岁,并且已经参加土保但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无须任何担保。贷款还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自筹金额不少于2万元,二是转保后领取的养老金扣除月还贷金额后,一般不少于其原先领取的土保养老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到期时贷款人年龄不能超过72周岁。具体办理手续大家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或慈溪合作银行进行咨询。
15、听说我市本地户籍城乡居民参加各类社会养老保险的比例已经比较高了,请问目前是否已经实现了“人员全覆盖”?
近年来,我市按照“全民参保、多层覆盖、分步推进、逐步提高”的工作部署,全力构建了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广覆盖、可衔接的社会养老保障政策体系,早在2008年就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2013年初,市委、市政府又提出了本市户籍人员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推进的目标,以“政府引导、政策激励、群众自愿”为原则,以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和男45周岁、女35周岁以上城乡自由职业者为重点,出台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专项考核补助办法,加强政策宣传、摸清参保情况、优化经办服务,通过全面动员和层层部署来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截止2014年底,我市户籍人口参加各类养老保险参保率已达到98.4%,位居宁波各县市区第一,基本上实现了“人员全覆盖”的目标。
16、当前,有关新闻网络媒体报道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问题比较多,受此影响,有些群众也心存疑虑,有的甚至说:“今天交了养老保险,以后养老基金亏空了,不一定享受得到”。请问目前我市养老保险基金是否安全?
目前,社会上关于养老保险的基金支付能力及基金安全运行情况的评论确实比较多,从我市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比较多,已达到97亿元,基金的支付能力比较强,不存在支付缺口问题。关于土保和城乡居保,尽管基金的累计结余已比较少,但政府会通过预算安排和划入专项风险资金等渠道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养老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市委、市政府对基金的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目前,我市的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按照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所有支出项目都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并定期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各项养老基金运行情况安全,请大家放心。
17、听了您前面的介绍,大家对我市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有了深入的了解,那如果想要参加养老保险的话应该去哪里办理呢,咨询电话多少?
如果大家要办理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的话,可以到当地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也可以到位于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的市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障办事大厅,乘坐新开通的18路公交车在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站下车就到了。如果大家对我市各类社会保险政策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81890000咨询服务热线,拨一拨就灵,后面一共四个零,也比较好记。大家还可以登录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相关政策文件。另外,欢迎大家关注我们的官方微博“慈溪人力社保”,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公布我市社会保险政策调整的信息。
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该怎么养老
养老保险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该怎么办呢?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总的原则实际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养老保险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该怎么办
“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他们原待遇维持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
“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将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这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一致。
“中人”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逐步过渡”政策主要是两条:
一是他们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是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特别要指出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