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免赔通常指的是车辆保险中的不计免赔险:作为车损险、三责险、车上人员险、全车盗抢险和自燃险的附加险种存在(有些公司是合在一起卖的,有些公司可以分开挑选),如果不投该保险,出险时要按责任大小加扣,全责扣20%,主责扣15%,同责扣10%,次责扣5%。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介绍不计免赔的相关法律知识。
分析车险中不计免赔的情形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来确定事故责任免赔率,也就是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部分,比如全责的免赔率是20%、主责是15%、同责是10%、次责是5%等,如果被保险人保了不计免赔险,这些事故责任免赔的部分则全部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分析车险中不计免赔的情形
那在出险事故中,本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不计免赔险能否发挥作用?保险专家表示,如果被保险人无法找到第三方,不计免赔险不能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针对无法找到第三方的情况,保险条款设立了30%的绝对免赔率。
何为绝对免赔?绝对免赔是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根据条款规定的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由自身以外的因素导致的车辆损坏,保险公司绝对不予赔偿的部分,这一部分损失只能寻求第三方赔偿或由自己承担。
比如,被保险人的车辆车身被人用利器划伤,由于车身划痕险有15%的绝对免赔率,这意味着被保险人要向划伤车身的事主索赔或要自行承担15%的维修费。可见这和是否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并无任何关联。
在理赔方面,如果只对车损险加保不计免赔,则一旦发生车损责任后,车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可以起作用,但是对划痕等其他附加险就不能起作用了。当然也可以将不计免赔险附加在所有必要险种上,这样当发生盗抢、划痕等责任后,不计免赔险也就可以起作用了。所以在投保不计免赔的时候一定要分清是对单一险种的不计免赔还是对所有险的不计免赔,这两种情况下的保费也是不同的。
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三、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五、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六、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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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免赔的种类
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计算的,或按照全车盗抢险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基本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彼此独立存在,投保人可选择分别投保,并适用不同的费率。[1]
责任免除范围
下列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二)因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的约定范围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三)因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但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驾驶保险车辆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提供的指定驾驶人信息不真实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四)因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五)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因被保险人如不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而增加的免赔金额;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因原配的全套车钥匙缺失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六)根据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
附加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附加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和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附加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作为整体存在,投保人不可选择分别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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