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
多数中学生都希望获得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问题感兴趣,但却对法制教育感到困惑。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所有学生都希望学法、懂法、用法,但普遍对法制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譬如,学生考试没能达到父母所要求的分数,家长对孩子进行体罚算不算违法?学生可否为了维护自身权利而去控告父母?同学之间的矛盾怎样合理的解决?假如别人强行索要钱物,学生用刀子捅他算不算正当防卫?中学生被禁止进网吧、游戏机厅等场所,是不是遭到了消费歧视?再有,中学生学习压力大、考试竞争激烈、家长望子成龙而提出过高要求,而他们的世界观、心理尚未成熟,很容易走极端。特别是眼下不少所谓“好孩子”犯罪现象增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犯罪年龄也向低龄化发展。这些都是中学生们经常遇到的现实问题,说明加强中学生法制道德教育,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要解决这些问题,要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战略高度,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引入课堂。法制教育进课堂,不是简简单单地增加一门课,要坚持理论教育与实际相结合、教师主导与学生参与相结合、课堂法制教育与课外法制教育相结合。在教学中,老师既讲清法制课中的基本原理和法律知识,又结合学生思想行为和学校德育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以案说法、以例释法、以法育人。既注重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尽量组织学生讨论、研究问题,又重视发挥学生的能动作用,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中加深对有关法律知识的理解。既注重法制课的教学,又注重课外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如开展“预防违法犯罪、做世纪新人”主题班会活动;成立 “中学生自律仲裁庭”,运用法律知识自己管理自己;开展了以“珍惜生命、拒绝毒品”为主题的签名活动,组织学生接受法制教育。
一、 中小学生心理问题的表现
1、 轻微心理失调表现为:情绪波动,易怒、任性、自卑、考试怯场、厌学等等.
2、 轻度心理障碍表现为:抑郁、焦虑、强迫(观念强迫和行为强迫)、社交恐惧等.
二、 中小学生出现心理问题的诱因
1、 失落感严重。过去父母十分疼爱,如今因学习不好或犯了较大的错误,父母不再像从前那样爱自己,因此考试失误,未能进入理想的学校而懊悔。失去友谊,失去尊重、安全……失落破坏了心理平衡,产生了痛苦、自卑、抑郁等心理问题;
2、 难以适应生活变故。父母离异、亡故,完整家庭破碎;父母下岗、失业、破产,经济条件由好变坏;原来市班干部,后来落选……这一系列生活上、学习上的重大变故,因不能很快适应而悲伤、痛苦、失去自信;
3、 过分自责:对过去学习的失误、犯过的错误,常常追悔莫及难以忘怀,强迫记忆,对未来焦虑不安,唯独不考虑现在,不能正视现实,重新振作精神,陷入悔恨心理状态不能自拔。
三、 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维护
1、 共同优化育人环境。父母要对孩子讲民主、讲平等,成员间要相互尊重,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使孩子感到温暖、安全。学校教师要关心爱护每个学生,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学生感到学校可爱,老师关怀,同学友好,师生关系良好,乐意到校学习,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同时提倡全社会都来关心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
2、 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要尽量满足学生独立的要求,参与的需要,放手让他们做力所能及之事,不要处处干预、限制,以防引起孩子的逆反心理,抵消教育效果;
3、 维护孩子的自尊。家长、教师切记不要伤害孩子的自尊心,批评教育要讲究方法,择机而教
4、 指导人际交往。与人相处讲诚信,对人要理解、宽容,正确认识自己,客观评价他人,不断提高交往能力,受到不公平待遇不灰心气馁;
5、 满足孩子正当的要求,给予发表意见的权利,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多和孩子交流、沟通,做到了解他们的心声疾苦,出现心理困惑时及早疏导,必要时进行心理咨询育辅导。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系到他们的健康成长,影响他们未来的发展与成功,全社会都应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让孩子们快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