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公安部决定每年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一、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要活动
1、开展交通安全日现场活动。邀请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交通安全形象大使、志愿者等参加交通安全日现场活动。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学校、企业、单位、社区和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咨询、知识竞赛以及文艺巡演等活动。组织客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参观交通安全教育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活动现场组织电视或广播直播活动。
2、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积极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用好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对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人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组织“文明交通,告别陋习”主题征文、绘画比赛,主题班会以及交通安全实践活动。向中小学生发放交通安全读本、手册,标有交通安全提示语的学习用具以及用于粘贴在书包、自行车上的反光贴等。会同学校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提示家长重视孩子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和“黑校车”。
3、开展文明交通宣讲活动。紧密结合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组织宣讲团深入客货运企业、物流企业、驾校等单位,对机动车驾驶人、企业和单位有关负责人等开展宣讲。在鼓励各地采取案例授课、座谈交流、演讲演出等形式的同时,大力推广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文明交通宣讲等做法。
4、开展“百城百台”联播活动。全国“百城百台”联播单位要在节目中滚动播出我部交通管理局与交宣委统一制作的片花和广告。要在12月2日早、晚高峰节目时段推出时长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结合本地交通安全特点,呼吁社会关注出行安全。
5、开展媒体公益宣传活动。争取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支持,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上高密度、高频次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大力弘扬“文明交通,告别陋习”的理念。
6、开展专题报道活动。在各类媒体刊播反映交通安全形势、交通管理工作及交警队伍规范执法和为民服务等工作资讯,以及恶劣气象条件下安全行车技巧、交通事故自救与互救常识、事故快速处理知识等提示服务的系列专题节目。通过举办论坛、组织专家访谈等方式,剖析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就城市文明交通、安全文化建设以及构建汽车社会文明进行讨论,倡导文明参与交通。
二、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意义
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