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及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分享可交换债券市场的展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可交换债券市场的前景一、可交换债券的定义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及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在传统债券按固定利率还本付息的基础上,嵌入换股期权、以上市公司或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司股票作质押并同时设立信托,发行人可以较低的利率进行融资,同时也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交换公司债券分为公募类(大公募、小公募)与私募类。
二、我国可交换债券的发展历程及相关监管要求
我国发展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最初目的是为因股权分置改革而产生的大小非解禁问题提供一种解决手段。为此,2008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2009年健康元首先试水可交换公司债券,但最终没能发行成功。
2013年,深交所发布《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同年10月,福星药业可交换债券发行成功,并于2014年完成换股。
2014年,可交换债券的监管规则进一步细化,使得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在操作层面有了具体的指导。2014年底宝钢集团成功发行了第一支公募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品种序列进一步完善。
2015年新的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出台,放宽了公司债的发行条件,简化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发行程序,拓宽了交易场所,可交换公司债券迎来了发展的新契机。
三、可交换债券市场概况
(一)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
自2013年可交换债券发行以来,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债券有5支,发行面额共计132亿元,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债券有28支,发行面额共计135.55亿元。从可交换债券市场发行情况来看,公开以及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发行面额基本持平,但是相比公开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具有灵活性更高、适用面更广等优势,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债券数量更多。
(二)可交换债券期限结构分布
到目前为止,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数量较少,债券期限均为3年以上,分别为3年期2支,5年期2支和6年期1支。而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债券期限多为3年以下,较集中于2年期和3年期债券,分别为13支和8支,其他期限的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为1年期4支,1.5年期2支,4年期1支。
(三)可交换债券票息分布
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的票息分布较为集中,在1%-1.7%之间,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债券票息分布相对分散,位于0.0950%-10%之间。相对于同一发行人股权质押融资而言,可交换债券融资成本一般更低。
(四)可交换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债券发行与管理办法》规定,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从目前可交换债券市场情况来看,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数量较少,发行人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集中于AA+和AAA两个级别,且债项信用等级与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相同。对于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从已披露的信用评级情况来看,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集中于AA-和AA两个级别,只有一家获得了AAA的信用等级。债项信用等级集中于AA和AA+两个级别。
从评级机构业务情况来看,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2支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服务,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为5支债券进行了评级服务,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1支债券进行了评级服务,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为2支债券进行了评级服务。
四、可交换债券市场展望
可交换债券作为债券的一种,在纯债基础上,嵌入了标的股票的看涨期权,因此可交换债券具有低成本融资、高溢价平稳减持的优势。推进发展可交换公司债券既有利于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又能够契合国企改革需求,有助于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因此,未来可交换债券市场有望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可交换债券能够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有助于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相对于可转债、股票质押回购而言,可交换债券具有融资成本低、融资期限长、质押比例高、对现有股权无稀释效应等优点。2015年,A股市场经历大幅调整,股权质押业务收紧,配资杠杆下降,上市公司股东的融资渠道相对缩小,融资额度大幅降低。因此,相对于股权质押回购,可交换债的质押率高、融资成本低等优点将会有助于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而相对于传统可转债,债券持有人行使转股权时交换的是发行人持有的股票,从而既不会造成股权稀释,亦有助于企业盘活存量资产。
(二)可交换债券契合了国企改革需求,有助于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可交换债券具有低成本融资、高溢价平稳减持的优势能够有助于国资委实现“管企业”到“管资本”的转变,有助于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企改革实现“管企业”到“管资本”转变的主要载体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其中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运营的对象是持有的国有资本(股本)。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投资的对象主要为实体。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在某种意义上均意味着国有资本的形态转换。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可以利用国有资本低成本融资用于更需要的领域和行业或者可以在实现股权平稳退出的同时引入战略投资者,从而顺利实现对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目前,可交换债券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为主,信用评级机构在可交换债券的发行过程中参与程度有限,但随着可交换债券的价值逐渐为发行人(特别是国有企业和大型民企)和投资者所认识,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有望进一步扩容,信用评级机构在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参与程度有望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