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公平的故事。
就像很多人回首往昔,都不知道为何会与某人结下友谊一样,我也有一个曾经觉得“这人跟我八竿子打不着”的朋友。
(一)
高一文理分班的那阵子,林来到我们班。
林是难得的美人。而我看见林的第一眼,便看见她眼里的不羁。那是一湾清浅的湖,又好似曾掀起过巨浪。
从闲言碎语中得知,林在初中时就是年级上出名的“坏女孩”——我当时给的一个狭隘又可笑的称呼;混迹在一帮子让老师头疼的男生中,翘课,喝酒,早恋,疯狂的事做了不少,怎会有心学习。
而初中的我是一个颇受老师喜爱的模范生。在许多人叛逆狂乱的年纪,我的生活里依然是课堂、试卷与书本,从不受扰。对我来说,顺理成章地考上高中的尖子班是必然结局。
林和我一个初中。以林中考的那点分数进入我们高中,其家底之丰厚不言而喻。
年少的我有一个心结,那便是惧怕活得放肆的人,因自己的日子太过苍白。无故事可讲的我,怕被这些过得声色十足的生活家取笑了去。
高一第一次月考后,因为成绩名列前茅,我和其他几个同学的名字、分数、照片被印在了教学楼走廊的公告栏内,以醒目的红色背景衬托。
你知道的,学校总能以某种匪夷所思的方式拿到你最丑的照片,旁边标注出你的荣誉,细心地为你张贴在最显眼处,供人“瞻仰”。
那是11月份的周一,空气清冽。早操结束后,大家纷纷向教学楼涌去。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生挤在一起饶有兴趣地参观平时无人光顾的公告栏——大概是逃了早操,在四处闲逛时有所发现。
他们似乎是在前几名的女生里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群人放肆地笑起来。林跟那群男生关系很好。同样翘了早操,从小卖部懒洋洋回来的她走近那群男生。
“笑什么啊你们?”
一个男生解释道:“你看,第三名是罗生!”
“罗生?!你在逗我?”
“哈哈,不敢相信吧。我已经把她的照片拍下来了,回去就给罗生看,这小子要是知道自己和一个死胖子重名还他妈不得气死啊!”
这句话后,一群男生笑得更夸张了。大概他们并不觉得事件本身有多好笑,只是在林这样出众的女生面前,难免希望做点什么给她留下深刻印象。
林拨开人群,站在公告栏前。身后的男生闹嚷着用手机互相传照片,林却突然发了火。
“把手机给我。”
她对之前回答她问题的男生说道。语气平静,却冷得令人胆颤。
然后,她接过手机,删掉了那张照片。
“人家成绩好也碍着你们了?真他妈无聊。”说完离开了。
那个罗生就是我。
当时没有文理分科,林还在普通班。这个故事是我一个偶然经过的朋友告诉我的。
我初见她时,就已认得她。她也认得我,只是不开口。
我和林能成为朋友,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点是我们被随机分到了一个长期的学习小组,因为我“是个讨人喜欢的有灵气的胖子”(她很久以后给我的理由),我们成了长期同桌。不时拌拌嘴,讲点段子。
第二点则是,我们班的大多数人情窦撬都撬不开,但我属于开得有点过度,时常小女生心思乱飞。我跟林偶尔讨论“坎坷情路”,在乏味的学习生活中,算是有趣。
漫长时间啊,我向林展示尽了年少的盲目和无知。
(二)
作为一个体重和成绩一样稳居班级前三的胖子,十六岁的我不去担心自己的身材,倒是每日幻想着所谓“爱情奇遇”。
对此,林常嘲讽我:少女心兮,不可欺兮。
我有段时间跟一个学长发短信发得勤,渐渐地就跟林聊起他。
我一本正经地与林谈论他的体贴、关心和彬彬有礼,什么下雨了会提醒我带伞啦,在我感冒时催促我吃药啦,在晚自习打来电话,含义不明地说一句“没什么特别的事,就是想听听你的声音啦”,让我不得安宁。
我心里明白——我所描述的、他给的关心,如果有三次,那也是从三十次冷漠里拎出来的啊。我知趣得很,从不向林说他的名字。
林说,她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她在自习课上悄悄把耳机塞给我,里面放着AFineFrenzy的AlmostLover——这首歌有个很好听的中文名字,未及恋人。
我们有段时间每节自习课都听这首歌,直到林的手机被班主任缴了上去。
年少的我每每听得几欲落泪,试图将虚无的感情强加给我那平庸无奇的十六岁。我才高二啊,是那种能偷看到喜欢的人一眼就开心得快飞起来的年纪,对于爱情我一无所知,对于自己,——我同样一无所知。
我当时愚蠢地认为,我和林拥有着相同的心事。
这种想法让我有一种可耻的、隐秘的骄傲:看哪,林,我多少还是有某件东西和你一样吧。
这样的骄傲不久后就破碎了。
那是上午一个课间,林的那个瘦瘦高高的好看的学长气势汹汹地来到我们班,在门口大声呼唤林的名字。林当时坐在教室中间,装作没听见。
学长径直走到林的座位旁,把一个精致的项链盒重重放在林低头应付的习题册上,继而似是被迟来的羞涩击中了,轻声说了一句,给你的,不许不要。
全班哑然。
从学长走后一直到中午放学,林根本没动过项链盒。那天的午休时间我睡不着,趴在桌上,瞥见林打开了项链盒,对着那条羽毛状的项链笑了起来。
我一直记得那个笑容。
那个笑容并不强烈,并无惊喜之意。而是洋溢着一种掌控感,一种完全的、无需置疑的胜利。
——我看着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林的那个学长正是我口中的“学长”,我知道他的一切,而因为他的手机号是我找别人帮我要的,所以他只知我的名字,不曾见过我,甚至不知我和林是同桌。
回头一想,我的“感情”除了一厢情愿,还剩什么?林才是有着真真切切的困惑,真真切切的欢欣、犹疑、悲伤。我天真地以为我和林有着同样的,属于十六七岁人儿的,轻飘飘又美妙的烦忧。
我以为自己拥有的,不过是一次精神胜利。
所以,不要一再跟我强调“长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我他妈早就体会到了。
(三)
转眼,就高三了。
其实林自从进了我们班后,学习起来算是踏实,分数在班级上游。她神奇的地方在于,既可以与年级上的不良人物保持往来,没事儿违点纪,又可以在面对书本与习题的瞬间收起心,晚自习老老实实刷题,周末了跟她的酒肉朋友天南地北晃荡,饭桌上觥筹交错,畅聊人生。
但这样的日子,她上高三过后也不再过了。连吃饭都同我一起,日子多寡淡,我是知道的。
经过了灰头土脸的几个月,命运似乎决定要“公平”一次了。
高考前林刻苦地学习了,作为她长达半年的同桌,我太清楚。但她失常发挥,只能去省内一个普通的二本。
相反,考前几个月心气浮躁,频频被老师叫去训话的我却发挥得相当好,顺利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名校。
北京是林向往的城市。小小年纪的林在物质上就做了胜者,她喜欢散发着欲望的城市。
关于物质——她不担心拥有不了它们,它们于她而言,似是与生俱来。
记得还在高一的时候,我陪她逛商场,她带我走进一家奢侈品店。她拿着好几个包挑选,问我哪个好看。我当时比较不出来啊,我说都挺好的。
林突然说,其实我也不用选,…买多少都行。
我冲她笑。
上大学后没多久,一个我们俩都迷恋多年的明星来北京开演唱会,我咬牙买了门票。
我在朋友圈发门票的图,她留言道,我好羡慕你啊。
——这句羡慕却让我觉得颇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