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气线路发生火灾的因素
1.电气线路的安装、施工存在违章操作及无证操作现象。大量的火灾事实表明,一些场所和单位在对电气线路安装和施工时,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随意增加用电设备,导致用电负荷超过设计容量,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从而引发火灾。特别是在宾馆、超市、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一些业主图方便,随意拉接临时线路,由此而引发的火灾十分普遍。同时,一些从事电工作业人员素质较低,有的甚至未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无证上岗作业,他们缺乏基本的电气安装知识,留下许多隐患。
2.缺少对电气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管理。一些地区和单位虽已建立了三级供电网络,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随意性较大,对电气设备检查得多,而对电气线路却不能按规定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当线路出现故障和问题时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通过对电气火灾事故分析可以看出,一些线路由于检查维护不到位,特别是因电气线路老化引发火灾的概率相当突出。一些老建筑平时缺乏必要的检修和更换,加之电气设备的高负荷运行,导致电气线路破坏、漏电等,久而久之造成电气线路打火短路而发生火灾。同时,一些用户与供电部门虽然建立了用电合同或协议,但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很好进行配合协调,造成日常用电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脱节。
3.电气线路的选型不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电气线路的安装和选材应根据不同的场所、不同的电气设备选用不同的电气线路。但在实际生产、生活中,一些用户一味考虑经济效益,在购买电气线路时只图电气线路的价格便宜,而购买无生产厂家、无标号、无出厂日期的“三无”产品,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二、电气线路火灾的预防对策
1.加大电气线路的检测力度。公安消防机构监督人员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应充分发挥电气检测中介组织功能,对有关单位与场所安装和使用的电气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测。特别是一些新建的公众聚集场所在开业前必须经电气检测合格后方可允许其开业。同时,对在用的公众聚集场所应建立定期的电气安全检测制度,这样既能及时发现电气线路的老化、损坏、乱拉乱接等现象,又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用户与供电部门良好的协作关系。作为用户来说,对供电部门安装的电气线路不能随意改变原有的设计、敷设功能,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供电部门,以便及时修复,确保安全使用。对于供电部门来说,应严格按照有关用电规定进行电气线路的安装施工、维护保养,并要认真履行合同或协议中的条款内容,除了定期对公共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外,还要不定期地上门为用户提供安全用电管理维护方面的服务,确保一旦出现险情,及时予以消除,减少双方在用电管理中的责任纠纷。同时,用电单位和场所应选用责任心强、技术全面的人员作为电工操作人员,并经相关部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