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工作的小伙伴是不是都有住房公积金呢,最近小编收到不少朋友的咨询,怎么才能把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呢。本文爱华网小编就带各位介绍一下南宁公积金提取指南,想要提取公积金的亲们一定要收藏起来。
南宁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小兔提醒不同情况下提取公司所需要准备的资料是不一样的。以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为例,申请人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合同原件、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预付款收据或者购房发票等。
另外,购买、建造、翻新及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在建集资房、在建市场运作房的,购买单位腾空房、已竣工集资房的,购买保障性住房支付首付款提取的,购买危旧改造房或拆迁安置房的,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大修自住住房的等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是不相同的,具体情况可以登录南宁住房公积金官网进行查询。
南宁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提取公积金所需的各项申请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各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盖章;
3、申请人将资料提交公积金前台专管员进行审核,通过的话就会收取申请资料并打印支取凭证,然后提交后台主管复核确认,条件符合即会签发提取明细。
4、财务审核并办理转账手续,所提取的资金将被存入申请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内。
南宁公积金提取时间
通常来说,一个公积金年度只能提取一次,也就是说两次提取时间需间隔12个月以上。
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通常职工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其它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