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一切人类活动的前提,每一个生命都有存在和活着的理由,因此大学生的人身安全非常重要。以下是由爱华网小编整理关于大学生的人身安全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大学抢劫案件的特征及预防措施(一)大学抢劫、抢夺案件及其危害性
大学抢劫案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大学生为侵害目标,使用暴力,胁迫或其它的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抢夺,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大学生财物的行为。大学生涉世不深,缺乏社会经验以及遇险被抢劫后大多数不敢反抗,都往往成为犯罪分子选择的对象。这两类案件在一定情况下往往容易转化为凶杀、伤害、强奸等恶性案件,造成被害人精神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严重影响大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广大同学只有充分认识其危害性,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才能有效地防止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才能在遇到危险时采取恰当的防范措施,减少不必要的伤害。
(二)大学抢劫、抢夺案件的特点
1、时间上的规律性。高校抢劫案一般发生在行人稀少、夜深人静及学校开学特别是新生入学时,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因为在行人稀少夜深人静时,同学们往往孤立无援,而犯罪分子却人多势众,易于得手;学校开学时,同学们一般带有一定数量的现金,特别新生入学时,有的新生及家长还带有较大数额的现金,为犯罪分子所垂涎。
2、地点上的隐蔽性。抢劫犯罪分子作案,一般选择校园内较为偏僻、或校园周边地形复杂、人少及夜间无路灯的地段。因为这些地方犯罪分子比较容易隐藏,不易被人发现,得手后也容易逃脱。
3、目标上的选择性。犯罪分子抢劫的主要目标是穿着时髦、携带贵重财物、单身行走及在无人地带谈恋爱的大学生情侣等。
4、人员上的团伙性。为了抢劫财物这一共同目的,一些犯罪分子往往臭味相投,三五成群,结成团伙,共同实施抢劫。有明确的分工,有的充当诱饵专门物色抢劫对象,有的专门充当打手,有的在抢劫前还进行了周密的预谋。
5、手段上的多样性。犯罪分子实施抢劫手段通常有:抓住部分同学胆小怕事的心理,对被侵害对象进行暴力威胁或言语恫吓,实施胁迫型抢劫;利用部分同学的单纯幼稚,设计诱骗大学生上当,实施诱骗型抢劫;犯罪分子采用殴打、捆绑等行为实施暴力型抢劫;利用大学生热情好客等特点,冒充老乡或朋友,骗得同学的信任,继而寻找机会用药物将同学麻醉,实施麻醉型抢劫等。
(三)大学抢劫案件的预防措施
预防抢劫案件的发生,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的重视,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并自觉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1、校纪校规要记牢。为确保同学们的安全,高校都有相应的纪律规定。如不得擅自在外租房,按时就寝不得晚归等等。但总有一部分同学喜欢打折扣,要么晚归或夜不归宿,这样就给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机会。
2、外出结伴不独行。犯罪分子对大学生实施抢劫,被抢对象多为单行的。因此,为了保护自身安全,大学生外出务必结伴而行,晚上最好不外出。
3、仪表风度不装酷。少数大学生喜欢刻意穿着打扮装酷,往往也给自己埋下祸根。
4、携带现金不要多。现金是犯罪分子抢劫的最主要目标,大学生由于携带现金被发现后易被抢劫,同学们务必引起高度警惕和注意。一定要将多余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学费最好通过银行汇兑,平时只带少量的零花钱。
5、偏僻小道不能走。根据高校抢劫案的特点,大学生遭到抢劫多发生在比较偏僻、阴暗的地方。因而,为避免受不法侵害,同学们应该选择校园内的大道走,特别是在夜间,莫贪近路走一些偏僻小道。
6、校外网吧要少进。大学生不要光顾校外网吧,因为一些不法分子在手头较紧时,往往对经常出入网吧的大学生实施抢劫。这类案件在校园周围常有发生。
(四)遭遇抢劫案件的应对措施
1、沉着冷静不恐慌。大学生无论何时遭抢劫,首先要保持镇定,克服畏惧、恐慌情绪,其次要有正义必然战胜邪恶的信念。只有这样,才能从精神和心理上压倒对方,继而以灵活的方式战胜对手。
2、力量悬殊不蛮干。犯罪分子实施抢劫作案,一般都做了相应准备,要么人多势众,要么以凶器相逼,有的同学由于生性刚烈,往往鲁莽行事,易被犯罪分子伤害。
3、快速撤离不犹豫。俗话说“三十六计走为上”,同学们如遇到抢劫时,对比双方力量,感到无法抗衡时,可看准时机向有灯光或人员集中的地方快速奔跑,犯罪分子由于心虚,一般不会穷追不舍,从而可有效避免劫案的发生。
4、巧妙周旋不畏缩。当同学们已处于犯罪分子的控制之下无法反抗时,可先交出部分财物缓和气氛,再理直气壮地向作案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或晓以利害,造成犯罪分子心理上的恐慌而终止作案,或在犯罪分子心理开始动摇放松警惕时,看准机会反抗或逃脱。
5、留下印记不放过。同学们一旦遭遇抢劫,要注意观察作案人,尽量准确地记下其特征,如身高、年龄、发型、体态,衣着、胡须,特殊疤痕、语言及行为等,还可趁其不注意在作案人身上留下暗记,如其衣服上擦墨水等,便于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供线索。
6、大声呼救不胆怯。犯罪分子有其胆大妄为和凶悍的一面,更有其心虚的一面,只要同学们把握机会,及时呼救,一些抢劫案便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大学性侵害案件的特征及预防措施(一)大学性侵害及其危害
大学性侵害是指以女大学生为目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其意志,占有或玩弄女性的行为。对女大学生的性侵害,不仅使被害人的身心受到创伤,而且还会使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受到污辱,从而导致女大学生精神崩溃,甚至导致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
(二)大学性侵害的主要表现形式
1、暴力型侵害。这类性侵害的主体大多是校外人员,他们在与女大学生的交往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取得她们的信任。一旦女学生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下时,他们就会使用凶器、殴打等暴力方式迫使被侵害对象就范,如果在性侵害的过程中被侵害人强烈反抗,或者他们害怕事情暴露,犯罪分子还可能会剥夺被侵害人的生命。
2、胁迫型侵害。这类性侵害主要是指作案主体利用自己的权势、地位、职务等,对女学生采用利诱、威胁、恐吓,如暴光隐私、毁坏名誉等手段,对其实行精神控制,使她们不能反抗,或者在对方有求于自己的情况下,给女性以某种许诺,迫使其不能反抗而就范。
3、网恋型侵害。由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给在校的大学生提供了更多与陌生人交往的机会。时下,上网聊天,结识网友已成为高校的一种时尚,作案人在网络聊天中往往利用花言巧语给那些正处于感情迷茫时期的女生以最大的诱惑。在女学生看来,那些人就是她们要找的 “梦中情人”,因此容易上当受骗。某高校女大学生仅凭在网上聊天,与一男网友遭遇激情并约定互相见面。孰料,该男子竟然是曾因强奸罪被判刑,且至今仍有多起案件在身的逃犯。女大学生被这位 “虎狼”网友骗至一民宅后遭到蹂躏,而且在其后的16天里,女大学生更是生活在人间地狱,“虎狼”网友逼其光着身子锁在屋中,后来经过警方侦查,才将其解救出来。
4、社交型侵害。这类性侵害的主体大多是熟人,是指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发生的性侵害,与受害人约会的一般是同学、同乡、朋友,有的甚至是男朋友。社交型性侵害也被称做“熟人强奸”、“沉默强奸”、“酒后强奸”等等。受害人受到伤害后,往往出于各种考虑而不敢揭发。“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总要与人交往,生活在大学校园里的女大学生们也不例外,现代大学开放式的管理模式给了大学生许多交往空间,但由于其自身社会经验的缺乏,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在现实生活中女大学生可能被侵害主要情形有:
⑴家教。家教是许多女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参加的一项社会实践活动,它一方面可以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同时也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有的女大学生找家教工作不是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去联系,而是仅凭张贴的招聘广告自己去联系,有时只是看报酬多少,不了解对方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情况,毫无警惕意识。
⑵求职。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女大学生找到一份工作很不容易,总想通过各种途径去推销自己,托熟人、找关系,以求工作单位找得更好一点,这种急于求成的心理往往毫不掩饰地写在脸上,作案分子利用此机会,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将自己吹嘘得如何本领大,取得女大学生的信任和崇拜,然后找机会对女大学生进行侵害。
⑶交友。大学生们离开了父母和家庭,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更加迫切希望得到心灵上的慰籍。因此在大学生生活中,同学之间建立纯真无邪的友谊是大学生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大学生容易把异性间的友谊错当成爱情,特别是那些性格活泼,言谈举止轻浮、暧昧的女生更容易使男生产生误解。
(三)大学性侵害犯罪的主要特征
1、作案目标的选择性。虽然女性都可能成为性侵害的目标,但犯罪分子从犯罪意念产生、犯罪得逞的风险以及作案后逃避打击等方面考虑,他们通常选择以下人员为侵害的目标:
⑴长相漂亮,打扮前卫者。犯罪心理学表明,一个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之前都具有一个犯罪意念,即一个人产生非法需求欲望的动力。根据弗洛伊德的性心理学说,在性犯罪当中,感官刺激是性犯罪的主要犯罪意念。娇美白皙的面容,曲线优美的身材,前卫暴露的衣着等往往都是给人很大的感官刺激,加速了犯罪欲望动力的产生。因此,在性侵害中,长相漂亮打扮前卫的女生要比相貌平平穿着朴素的女生比例高。
⑵单纯幼稚,缺乏经验者。大学生往往在社会交往经验方面相当缺乏,只看到了社会美好的一面,忽视了社会阴暗的一面,信守人本为善的信条而对人性丑恶的一面知之甚少。于是在与有着丰富社会阅历的人打交道时就显露出许多单纯幼稚的言行,这恰好成为让那些心怀叵测的人攻击的弱点,容易成为他们的猎物。
⑶作风轻浮,关系复杂者。现代高校与社会的接触已越来越紧密,社会上的各种诱惑也时时冲击着在校的大学生。面对各类高薪 “陪侍”兼职的诱人广告,一些思想过分开放的女大学生开始蠢蠢欲动,他们频频出入那些歌厅、舞厅等高档娱乐场所,结识那些所谓的成功人士,最后却成为被侵害的对象。
其他还有:文静懦弱,胆小怕事者;身处险境,孤立无援者;贪图钱财,追求享受者;精神空虚,无视法纪者,也容易成为性侵害的对象。
2、作案手法的多样性。前面我们已经在性侵害的表现形式中谈到了性侵害的各类作案手法,如暴力、胁迫的手段以及通过家教、网恋、求职等方法去侵害女大学生,以下的几种手法也是性侵害中经常出现的:
⑴谈恋爱。这种手法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一般不容易为被害人所防备。女大学生在选择恋爱对象时,不考察对方的人品、修养及内涵,而过多的注重了相貌、身材等外在因素,在遇到那些以玩弄女性为目的的恋爱高手时,往往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⑵饮酒。这种手法常常发生在熟识的同学、朋友、老乡聚会以及有些女大学生有求于人的场合,犯罪分子通过与女学生交往一段时间,取得她们的信任后,然后在吃饭的场合提出让女学生喝酒,由于酒精能刺激麻痹人的神经系统,使人的思维过程受到干扰而变得神志不清,自制力下降,从而使犯罪分子轻易得手。女生谢某结识一位在学校附近打工的老乡袁某,袁某多次提出要与谢某发生性关系都遭到拒绝。一次袁某带谢参加老乡聚会,酒桌上大家频频向其两人敬酒,谢某为了不扫大家的兴趣,只得勉强应酬,结果醉得一塌糊涂。早已对谢某垂涎三尺的袁某于是将其带到自己的租屋内,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后逃之夭夭,留给谢某的只有伤心的回忆和惨痛的教训。
3、报案时间的滞后性。由于性侵害案件客体的特殊性,涉及到被侵害对象人格、名誉的损害,加上中国传统世俗的偏见,所以许多女性在遭到性侵害后都采取延迟报案或不报案的态度,致使犯罪分子更加肆无忌惮地对其他女性实施加害行为。某高校女生夏某与王某在学校附近合租了一套房子,王某因参加了一项社会实践活动没有回家,周边居住的一个无赖看在眼里,一天晚上趁夏某熟睡之机翻阳台进入将夏某强奸。事后夏某想去报案又有些犹豫,害怕一旦让人知晓自己的名誉就完了,她抱着反正无人知道的思想就将此事埋在心里。当地的那个无赖见事后没有任何动静,尝到“甜头”,他决定再次铤而走险,当他第二次翻入室内作案时王某又成了牺牲品。虽然犯罪分子终被绳之以法,但带给两位女大学生心灵伤害却永远难以抹平。
(四)女大学生预防性侵害的措施
1、在思想上树立性侵害意识。在社会中,女性作为性侵害的特殊客体容易遭受侵害。因此女大学生在校内校外的各种活动场合,要随时注意遭受性侵害的可能性,提高自我保护的警觉性,只有树立防范意识,才能对一些预警性的性侵害信息及时采取防卫措施,有效地保护自己。如在社会交往中对朋友,对同伴那些肮脏下流的笑话,淫秽暧昧的语言,挑逗暗示的动作采取强烈的排斥态度,就能及时打消他们的侵害念头,从而防止被害。
2、在生活上注意仪表言行得体。前面已经谈到,女性性感的时装,大面积的身体暴露会给那些本无意实施强奸的犯罪分子感官上以极大的刺激,加速他们的犯罪欲望。因此女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穿着打扮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大方得体,以朴实无华为好,不要盲目追赶潮流,使自己浓妆艳抹、前卫妖野。在言行举止方面,女大学生要懂得自尊自爱,不要与男性过分随便、亲昵甚至暧昧,在喝酒、跳舞中不要有轻佻、挑逗性动作,使加害人误解,从而将自己置于一种潜在的危险环境中。
3、在防范上关注所处周围环境。性侵害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行为,犯罪分子往往注重作案环境的选择以求作案的 “成功率”,减少作案风险,所以女大学生对自己的生活、居住环境要加倍关注。晚上尽量不要外出,有事外出也要尽早回来,夜晚外出或在校内行走最好结伴而行,行走时要选择行人较多,路灯较亮的明亮道路行走,经过树林、建筑工地、废旧房屋、桥梁涵洞等处时要特别小心。在学校公寓或校外租房处就寝时,要避免独处,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拉上窗帘。
4、在观察中谨慎结交新朋友。根据调查表明,有63%的性侵害是发生在相互认识的熟人中间。因此,女大学生在与同学、老乡及朋友(网友)的交往过程中要注意对方交往的目的,留意对方日常言行中表现出来的人品、道德修养。如发现对方时常有过分亲昵、挑逗等预兆性言行时,要及时果断地终止来往。在与朋友交往中时刻应注意观察和提醒自己,不要轻信好话,不要单独跟新朋友去陌生的地方;控制感情,不要在交往中表现轻浮;控制约会环境,不要到偏僻人少的地方;不要过量饮酒,不接受超过一般的馈赠;对过分的言行持反对态度等。
5、有选择地适当参加社会活动。女大学生应慎重参加如家教类的活动,即使要参加也要通过学校及有关部门去联系,切忌自己通过小广告或者自行推荐去选择服务对象。在参加之前,要将家教对象的基本情况有个大致的了解,不要只图报酬高,嫌手续烦琐而贸然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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