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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泻病是个常见疾病,也是发展中国家造成孩子营养不良和死亡的一个主要的原因之一。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制订了有关腹泻的治疗方案,择要如下。
一、腹泻定义:
腹泻是指粪便水分及大便次数异常增加,通常24 小时之内3 次以上并且大便必须呈水样更重要。只要成型大便不是腹泻。纯母乳喂养的婴儿的大便可以比较稀、不定型,但不是腹泻。
二、腹泻分类:
●急性水样腹泻(包括霍乱)持续几小时或几天:脱水是主要的危险;如果
不继续喂养,还可发生体重减轻。
●急性出血性腹泻,也称作痢疾:主要危险是肠粘膜损害、脓毒血症、营养不
良,以及包括脱水在内的其它并发症。
●迁延性腹泻,即腹泻持续14天或以上:主要危险是营养不良和严重的非肠道感染;也会发生脱水。
三、腹泻的治疗:
1、补充口服补液盐:
世界卫生组织在其引言中谈到:“很多腹泻病人的死亡是脱水引起的。仅仅通过简单的口服补液的方法就能够安全和有效地治疗90%以上各种病因和各年龄患者的急性腹泻。”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用于治疗急性腹泻合并脱水的口服补液盐(ORS )液。其成分是氯化钠3.5g,碳酸氢钠2.5g,氯化钾1.5g,葡萄糖20g加水至1000ml配制而成。在医院和药方都有出售。
家庭适宜的液体:含盐液体,诸如ORS液、含盐饮料(例如,含盐米汤或含盐酸奶)、加盐的菜汤或鸡汤。
补液量:一般原则是患儿愿意喝多少就给多少,直到腹泻停止。作为参考,每次稀便后应给与的参考剂量是:
●2岁以下儿童:50-100ml(1/4-1/2大杯)液体;
●2-10岁儿童:100-200ml(一半到一大杯)液体;
●更大年龄的儿童和成人:满足他们想得到的量。
对小婴儿,可以使用点滴器或没有针头的注射器,每次少量地将溶液送入其口中。2 岁以下的儿童应每1-2 分钟给予一茶匙溶液;较大儿童(和成人)可以直接从杯中少量多次地喝。治疗期开始后的1 或2 小时,经常发生呕吐,尤其在患儿口服补液太快时,如果患儿呕吐,等5-10 分钟,然后再给予ORS液,但注意要更慢(例如,每2-3 分钟一茶匙)。
不适宜的液体给孩子喝的液体:应该避免给腹泻患儿一些具有潜在危险性的液体,比如市售含二氧化碳饮料、果汁、甜茶。
还应该避免一些有刺激性的、利尿作用的或有通便效果的液体,如咖啡、
某些药茶或冲剂。
四、有关营养补充:腹泻治疗方案中还谈到腹泻期间如果处理不当还会造成孩子营养不良。方案中提到“腹泻期间,食物摄入减少、营养素吸收减少和营养需求增加经常共同导致体重减轻和生长停滞:儿童营养状况下降和原有营养不良加重。另一方面,营养不良又加重腹泻、延长病程,使营养不良患儿的腹泻次数可能更频繁。”
腹泻期间和之后,应当继续给予婴儿他常吃的食物、继续母乳喂养,以保证孩子的营养需求,应该鼓励这些患儿正常饮食。进食也促进肠的正常消化和吸收功能的恢复。相反,限制饮食或稀释饮食的儿童体重会减轻,腹泻病程延长,并且肠功能恢复较缓慢。
●婴儿应母乳喂养,按需哺乳。鼓励母亲增加哺乳次数和时间。
●非母乳喂养的婴儿应该至少每3小时喂一次奶(或婴儿配方奶粉),尽可能用杯子喂奶。
●混合喂养的6个月以下婴儿应该增加母乳喂养。随着患儿病情的好转和母乳喂养增加,应该减少其它的食物(给予母奶以外的其它液体,应该使用杯子而不是奶瓶)。这种情况通常持续一星期左右,婴儿可能转为纯母乳喂养。
当喂奶后迅速引起大量腹泻,而且脱水体征再次出现或者恶化,应当考虑牛奶不耐。
如果儿童大于6 个月已添加软的食物者,除牛奶以外,应该给予谷物、蔬菜和其它食物,这些食物应该被精心烹调、捣碎或磨碎以使它们容易被消化,提倡容易被消化发酵食物。儿童应当添加肉、鱼或蛋。患儿每3或4小时进食一次(一天6 次)。患儿对少量多次喂养比大量少次喂养的耐受性更佳。
腹泻停止后,继续给予能量丰富的食物,并且每天进食次数应该比平常要多,至少持续两个星期。如果患儿营养不良,在患儿身高别体重恢复正常前,应一直给予额外的进餐次数。
五、有关补充锌的问题:
方案还提到锌的补充问题:“锌缺乏在发展中国家儿童中普遍存在,锌在金属酶、多核糖体、细胞膜和细胞功能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认为锌在细胞生长和免疫系统功能方面起到核心作用。大量试验现已证实补锌(10-20mg/天,直到腹泻停止)显著地减少5岁以下儿童腹泻的严重性和病程,以及脱水的危险,而且降低在2-3 个月内儿童再次腹泻的危险。推荐所有腹泻患儿补锌10-14天(10-20mg/天)。
六、有关使用抗生素的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腹泻“不应该常规使用抗生素。” 抗生素仅对出血性腹泻的患儿有效(很可能是志贺氏细菌性痢疾)、重度脱水疑似霍乱、严重非肠道感染如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