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在群众自愿互助的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在防病治病上实行互济互助的一种福利性质的医疗制度。下面爱华网小编就为大家解开2017年合作医疗交多少钱,希望能帮到你。
2017年合作医疗交多少钱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出台。与今年相比,2017年度的筹资标准为人均850元,比今年增加150元,其中参合者自缴170元,比今年增加30元;政府补助680元,比今年增加120元。
此次参合对象为凡是启东市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外,其余居民均可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出生的婴儿,在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年度内,如其父母双方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享受住院医药费补偿,否则不可。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从部队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及其他外出人员,如要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在规定筹资时间内代为交纳。
与今年相比,2017年普通门诊医药费用补偿比例提高了10%,按8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70元(比今年提高30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外医院按50%纳入),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30%(今年为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2500元(今年为2000元),由各镇年终统一办理结报。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与今年一致。
此外,与今年相比,在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治疗的,起付线以上标准提高了3%,今年为98%。经双向转诊(或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启东市级医院治疗的,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起付线400元,起付线以上标准提高至80%补偿。转诊到启东市外定点医院治疗的,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起付线600元,起付线以上标准提高为65%补偿(今年为60%)。此外,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30万元(今年为25万元)。
2017年合作医疗的主要指标1、参加合作医疗人数:是指截止至某一特定时间末,已缴纳个人合作医疗基金且已享受合作医疗保障的实际在册人数。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率:已得到补偿的人次数占参加合作医疗总人次数的比例。
3、五保户人口数:以民政局报告的数据为准。
4、贫困人口:指人均年收入低于国家低收入贫困标准(2003年为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农业人口。
5、特困人口:国家绝对贫困标准(2003年为人均年收入低于637元)的农业人口,贫困标准按国家定期公布的数字为准。
6、门诊总费用: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实际费用。
7、门诊补偿费用:参加合作医疗农民门诊费用中实际得到的补偿费用。
8、住院总费用: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实际住院费用。
9、住院补偿费用: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在住院费用中得到的补偿金额。
10、筹资总额:当年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总额,包括来自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个人缴纳、其他、上年合作医疗基金以及风险基金结转下来的资金。
11、上年结转:结转入下一年度的上年合作医疗基金结余(上年合作医疗基金总额减去上年合作医疗基金实际支出总额和计提的风险金)。
12、基金支出总额: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总额,包括住院补偿费用、门诊补偿费用、体检、风险基金和其他的支出。
2017年合作医疗的结算方法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与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应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款的结算拨付程序和时间规定,保证垫付款及时结算拨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结付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款,定点医疗机构可定期将上月住院参合农民补偿材料直接寄送新农合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实行先结付后审核的办法。经办机构在后期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新农合政策的补偿内容,应主动与定点医疗机构沟通,按服务协议在下期回付款中予以扣除。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经办机构在即时结报工作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由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核实的情况或专家会审意见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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