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流程
1、 项目搜集
投资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
(1)依托银行、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对接;
(2)自有资金拥有闲散资金与资金需求方的双方对接;
(3)闲散小量资金的理财客户;
2、 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3、 服务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服务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服务协议。
4、 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公司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调查工作。
5、 基本调查
立项批准后,项目风控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基本调查,或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基本调查。
6、 协助签订融资资协议
7、 对项目企业的跟踪管理
项目生效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为企业提供战略性或策略性咨询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值。
业务档案参考
业务档案一:项目概况表
项目概况表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