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工地要落实春节期间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节日期间,各工地要安排好专人值班,严肃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放假前要亲自组织,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以及冬季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重点是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安全施工措施及监控、应急措施,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火灾预防措施及消防设施配备,民工宿舍结构安全等,全力预防坍塌、火灾、触电、人员高处坠落等恶性事故发生;
三、各施工企业要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在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和作息时间,严禁盲目抢工期,杜绝工人酒后作业。放假的工地要将工地大门封闭,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特别是儿童进入施工现场;
四、放假期间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吊篮)要进行断电,塔吊要顺风向停靠,施工电梯、龙门架、吊篮要落地,配电箱要落锁;
五、严禁值班人员夜间用煤火、柴火、易燃有害物品点燃取暖,严防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六、严禁在未竣工房屋楼顶观看、燃放烟火爆竹;
七、深基坑、护坡工地要做好临边防护,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八、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前,各施工企业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方可开工。同时针对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新工人和转岗人员增多的实际情况,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在开工前,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对所有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