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小学合唱团的整体水平,增强合唱团的凝聚力,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爱华网小编为你带来了小学合唱团管理制度,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合唱团管理制度篇一
1.团员应准时参加排练,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排练和演出,需事先向团长或老师请假。
2.训练时应保持排练场地卫生整洁,不允许携带零食。
3.积极参加演出,遵守演出纪律和演出场所规章。
4.团员在参加基础训练和排练中,应思想集中、演唱认真,努力达到老师提示的艺术要求。
5.团员应当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树立虚心、勤奋、刻苦的学习风气,不断提高各自的音乐水平和艺术修养。
6.合唱团是一个集体,合唱不仅是学习音乐,也是一项最好的培养合作精神的活动.要求队员具有凝聚力,保声部要讲求和谐统一,要讲团结,讲互助.学会倾听他人,学会融入。
7.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退出合唱团。
8.每学期末合唱团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入小苗团。
小学合唱团管理制度篇二1.团结互助,关心集体,服从分配,维护合唱团的集体荣誉。
2.严格遵守合唱团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合唱团。
3.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和指导教师挑选相结合的方法确定队员。
4.每位队员在排练及演出过程中,应服从管理机构安排,提前5分钟到场,不迟到、不早退。
5.有事向指导老师请假,书面写清请假理由,或向声部负责人请假。
6.坚持每天一次的练声和排练活动,每两周全团集中合练一次(必要时根据情况增加排练)。
7.进合唱团教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8.在排练及辅导老师授课时,要注意课堂纪律,不要大声喧哗。听从指挥,集中精力认真练唱。
9.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不准在室内吐痰,不丢弃纸片等杂物。
10.每一学期末评比一次优秀合唱团团员。
小学合唱团管理制度篇三合唱是一门艺术,是艺术团成员最多的一个队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群体。为了促进合唱团的发展,培养队员的综合素质,树立霍城中心小学的良好形象,确保合唱团工作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合唱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合唱团成员享受以下权利:
(1)参加合唱团的各项活动;
(2)享受合唱团的各项荣誉;
(3)对合唱团的组织工作,训练计划,活动安排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合唱团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合唱团的组织制度和各项纪律;自觉维护合唱团的荣誉。
(2)参加合唱团的各项活动;
(3)积极配合合唱团负责人员的安排;
(4)自觉学习音乐知识,提高演唱水平和艺术修养。
二、合唱团制度
1.凡本校四年级以上学生,爱好合唱艺术,希望加入合唱团并愿遵守合唱组章程,均可报名参加本团,经考核后,成为合唱团的成员,学习合唱及音乐知识。
2.合唱团员应自觉维护合唱团的名誉,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声乐知识,提高演唱水平,完成合唱团交给的任务。
3.合唱团员应积极认真参加日常的排练、演出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4.合唱团的各项活动以课余时间为主,坚持每周二次的练声和排练活动。(必要时根据情况增加排练)。
5.每学期参加1—2次的大型校内外演出活动或汇报表演。
6.爱护合唱团的公共财务,团员不得在排练教室吃零食,喧哗,应保持排练厅的干净整洁。
7.全体成员不得任意退团。退团必须首先递交退团申请书,经团长批准同意方可正式退出合唱团。一旦退出,即失去合唱团团员资格,不再享受合唱团团员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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