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地产,从某种意义上讲,教育地产是房地产市场的衍生品,同样也是现行教育体制下的一个独特的现象。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到离家近的学校就读,而是指,由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学额。
正是基于这一规定,教育地产成为一些房地产商的一个促销手段,好的教育地产普遍高出其他房源的20%,尽管价格不菲,但往往广受关注。
教育地产的出现折射出现行教育体制方面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一个城市教育资源的分配非常不均衡,造成一些所谓的“好”的优质小学,这也同时体现出教育的不公平性。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的权利。